三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质量控制采煤要素制度(试行)第一章 总则为了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步伐,提升矿井抗灾治灾能力和实现治理现代化,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在矿井各项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对采煤要素各项制度进行了完善和修订,本次修订,重点突出了应急管理和安全理念管理,加强了矿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落实动态达标和过程管控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质量控制采煤要素重点要求12项制度,根据实施要求和管理范围,特制定如下20余项制度。 第二章 采煤要素管理制度第一节 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一、顶板管理小组及职责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对顶板管理的过程管控,成立采煤顶板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 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成 员:生产部部长、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安管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调度中心副主任,综采队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副队长、班组长和验收员。 管理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落实顶板管理制度和日常顶板管理工作,并对收集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一)管理小组领导职责 1.生产副矿长负责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落实,定期组织召开顶板管理专项会议,当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不能保证安全时,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修改意见,确定支护方案。 2.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采掘顶板支护设计、相关顶板安全技术措施及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编审工作,确保顶板支护安全、经济、有效;积极推广和应用顶板管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3.安全副矿长负责全矿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防治措施的监督工作,严格落实顶板管理及冲击地压防治各项规章制度,排查和督促整改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4.生产部部长、主管采煤部长和业务主管负责采煤工作面顶板技术管理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负责综采队管属区域巷道的失修巡检工作,落实顶板隐患排查的整改以及重点工程施工时的顶板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5.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冲击地压防治及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严格把好安全监督关,不安全不生产,对存在的顶板隐患要专门安排安检人员盯在现场督促整改,并负责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6.综采队队长是工作面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跟班队长、安检员是当班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班顶板隐患排查整改,确保顶板支护安全可靠。对本班无法处理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和调度信息中心汇报,并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待命并设警戒。 7.技术副队长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进行考试,在现场严格贯彻执行,并加强顶板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技术员和验收员加强常规冲击地压的定期观测(工作面两道超前支护、巷道围岩观测,顶板离层观测等)和台账的记录,要求挂牌管理(“一组一牌板”)、及时填写数据和报送报表。 8.其他队干部严格落实工作面冲击地压防治措施,按设计执行“煤体卸压”和“效果检验”等措施,督促当班验收员加强日常应力在线监测系统的维护及日常“煤爆声记录报表”的报送。 9.班组长是现场顶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组织和指挥生产,严禁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合理安排人员分工,加强职工安全意识的日常教育。对工作面工程质量及顶板管理的重点区域、关键环节、薄弱地点等要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1.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相关措施中有关顶板管理的规定规范操作,不得违章作业。 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处理。 3.做好自保互保工作,保证安全生产。 二、工作标准 (1)工作要求 1.每月组织一次顶板管理专项排查,根据现场实际,制定出顶板管理方案。 2.根据生产作业计划和地质预报及现场实际,提前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3.井下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掘进及维修前,地质组必须提前提供详实的地质预报;生产技术部依据地质预报进行支护设计,安排施工队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审批;施工队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负责向职工贯彻学习;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学习贯彻和现场落实工作。 4.认真做好围岩变形观测及冲击地压监测工作,根据观测资料、在线监测、顶底板岩性和压力显现情况,结合防冲办和生产部及地质组的分析预报,综采队制定顶板管理措施并贯彻执行。 5.重、难点工程,必须组织专项会议,进行详细安排部署。 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落实好开工前的“四位一体”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汇报。 7.工作面支护质量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支护方式、支护规格、支护材料必须符合《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 8.各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支护材料,包括单体液压支柱、坑木、花边梁等,并建立管理台帐。 9.所管属巷道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就近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责任划分,每班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10.每周由技术副队长收集观测数据和检查资料,联系防冲办和生产部采煤组各业务主管,结合巷道围岩观测和矿压观测分别进行总结分析,并制定预防措施。 (二)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标准 1.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管理 (1)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的支护方式、支护密度、施工工艺和方法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2)采煤工作面上、下出口必须保证规程规定的断面和规格,折梁断柱及空帮空顶必须及时处理。超前加强支护距离不小于120米,支护质量符合规程等相关要求,并且要设专人检查和维护。 (3)七采区工作面摆采期间上、下隅角顶板控顶面积大、不规则,要编制专项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部室重点督查。 2.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地点和管理方法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 3.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并建立台账记录,在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必须升井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单体液压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柱。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支护排、柱距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失效或损坏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综采工作面必须有可靠的防止顶煤冒落和煤壁片帮的措施。 5.采煤工作面过(穿)老、空巷和地质构造带时,必须加强支护,做好探放水工作,并采取“小进度、多循环”及时跟机支护的作业方式,尽量减少顶板揭露面积和时间,确保支护质量和安全。 6.综采工作面初采初放要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并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初次放顶工作小组,初次放顶前,初次放顶工作小组组长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查看,在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放顶要求时,方可按措施要求进行初采初放。否则及时与生产部联系,进行安排整改,确保放顶安全顺利完成。 7.工作面遇地质变化带或顶板悬顶过大等特殊情况要补充加强顶板管理的安全技术措施。 8.七采区综采工作面端头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9.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跟机拉移支架,控顶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三、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人员进入煤壁侧时,必须采取护帮护顶措施,工作面最大、最小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放顶步距根据工作面顶煤硬度及时调整,有断层破碎带,顶煤松软时放煤步距为 0.6m,顶煤坚硬时放顶煤步距为1.2m,移架步距必须保证0.6m,最小不少于0.5m。 2.工作面支架要排成一条直线,且与前部溜子和顶底板垂直,并与顶板接触严密,如有空顶必须绞实蓬严,机组割煤后要及时伸出前探梁,端面距最大不超过340mm,伞檐不超规定要求。及时跟机拉移支架,拉架距离最大不超过15m。 3.工作面支架必须保证完好、无漏液、不串液、编号管理,架间、架前无浮煤及杂物堆积,相邻支架架间间距不得超过100mm,支架高低错茬不能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架设,其最大仰俯角<7°,支架与底板垂直,歪斜角<5°。 4.机道宽度及其护顶要求 (1) 机道宽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ZF4800/17/31型支架机道宽度为2700mm,ZF12000/20/30型支架机道宽度为3100mm。 (2) 护顶要求:采煤机割煤后要及时跟机伸出前探梁有效支护新暴露的顶板,当顶板破碎时,必须带压拉架。若相邻架间距大于100mm时及时调架,调架前必须用厚板皮蓬顶,防止煤矸掉落伤人。 5.贴帮支护及支设回收贴帮柱、临时柱的要求: (1)工作面局部地段若顶板破碎、片帮严重时,采用DZ系列单体支柱配大板梁在煤帮进行临时支护,大板梁规格根据现场决定。 (2)支设贴帮柱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机割后及时补打贴帮柱,支设贴帮柱时,贴帮柱柱距为1-2米,柱头必须栓绑牢固。架设临时支护时前部溜子及机组必须停止运转,并将开关闭锁。 四、运输顺槽、回风巷及端头顶板管理 1.回风巷超前支护:采用2.8m或3.15m单体支柱配合3.0m或2.7m花边梁一梁二柱倾向棚支护,并用尼龙绳将单体支柱栓绑牢靠,支柱柱根必须固定。超前支护不小于120m,支柱必须架设成直线,具体根据作业规程规定。 2.皮带巷超前支护:采用3.0m/2.7m花边梁配DZ系列单体支柱一梁二柱倾向托棚支护,超前支护范围不小于120m。 3.超前支护区域及两出口范围内保持无杂物,要求通风,行人,畅通,高度必须达到1.8米。 4.所有支柱必须完好,支护有效,不得有漏液、降压、外观缺损支柱,否则立即更换。 5.上端头花边梁支护,要求一梁四柱支设,末尾架距端头支护间距不大于400mm,同一组间距不大于200mm,两组间距不大于1.5m,柱距1m。 6.下端头支护高度达到要求,并有宽度不小于0.8m的人行道。 7.工作面上、下端头架设临时支护时,必须先支后回,架设好临时支柱后,方可回收或改动支护,否则不准回收或改动支柱。 五、支护稳定性的要求 1.单体支柱初撑力必须达到90KN(11.5mpa)以上,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泵站压力不低于30Mpa。 2.严禁支柱架设在浮煤或浮矸上,底板松软时必须穿柱靴或下底梁,支柱钻底大于100mm时必须穿柱靴。 3.工作面所有使用支柱必须用尼龙绳拴绑牢固,并将支柱升紧,严禁使用失效支柱。 六、工作面预防及处理悬顶 1.工作面悬顶时,提前在距工作面30m以外未采动区对悬顶部位进行深孔预裂强制放顶。 2.上下端头悬顶时,在上、下出口距开帮线3米范围,对巷道外帮和顶部顶板利用对接钻杆,进行打眼爆破强制放顶,眼距根据现场而定,眼深8-9米,装药量5-6㎏,封泥长度不小于3米。工作面回采时退锚距离滞后切顶线不得大于1.5m,并及时将锚网剪开。 七、工作面过空巷和地质构造带 1.根据地质预报,提前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加快开帮进度。 2.及时跟机伸梁支护,优先拉移顶板破碎段支架。 3.拉架时必须带压擦顶拉移。 八、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过应力集中区 1.召开专门会议,进行风险辨识。 2.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冲专项措施。 3.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 九、持续改进 1.坚持开展工程质量及顶煤管理和规程落实情况的班评估。 2.安全学习、班前会和培训必须宣贯顶板安全管理。 十、顶板管理考核 1.发生顶板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按矿有关文件进行追责考核。 2.工作面顶板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按性质轻重给予责任人500-1000元罚款。 3.顶板管理措施执行不到位造成顶板事故,但未造成人员伤亡,根据性质给予责任人800-1000元罚款。 第二节 支护质量检查制度为加强采煤工作面支护质量管理,突出支护质量是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保证,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结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一、支护质量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 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 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 成 员:生产部部长、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安管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机环部主管采掘设备部长、业务主管,财经部部长,调度中心副主任,综采队队长、书记、技术副队长、副队长、班组长、验收员。 支护质量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支护质量检查制度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制度 1.回采工作面支护质量检查内容 (1)支架阻力观测 利用压力表观测支柱工作阻力的变化情况。 由专人进行监测支柱的的初撑力、工作阻力,并做好记录。 (2)支架活柱伸缩量观测 用钢卷尺测量支架的活柱下缩量。 (3)工作面支护材料、装备检查 备用支护材料到位,数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支护装备、设备完好,并按规定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 2.两道的矿压观测 两道超前支护范围内单体液压支柱阻力观测:利用压力表分别测量两道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柱的工作阻力,掌握其变化情况,以便分析围岩变形时的支柱阻力变化情况。 3.要求及标准 (1)工作面控顶范围内,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不大于100mm/m。 (2)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支架顶梁接顶严实。 (3)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不大于300mm。 (4)液压支架初撑力不低于规定值的80%,单体支柱初撑力不低于90KN(11.5MPa) (5)支柱要排成直线,垂直于顶、底板,迎山有力。 (6)两道超前支护距离满足作业规程要求,支柱架设垂直于顶底板,严禁出现卸压支柱。 三、考核办法 1.相关人员必须按照要求每班对工作面所有的支护质量进行检查,出现一次漏检或检查不到位的,罚款200元。 2.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汇报,一次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的,罚款200元。 第三节 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为加强采煤工作面的顶板动态管理,切实落实好矿压观测、顶板动态和支护质量监测工作,搞好顶板管理,降低和解除安全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顶板动态管理工作小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顶板动态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 总工程师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 成 员:生产部部长、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防冲办主任、业务主管,安管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调度中心副主任,综采队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副队长、技术员、验收员。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组织落实顶板动态管理制度和日常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工作面的矿压监测和两道的顶板离层、围岩观测及在线应力观测的过程管控。对收集的基础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制定处理措施。 二、工作要求 1.总工程师负责顶板动态监测管理及冲击地压监测防治工作的技术管理,负责组织采掘面顶板支护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顶板动态防治措施的方案确定,负责组织大能量事件的分析及防治安全措施的确定。 2.生产副矿长负责顶板动态监测制度及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根据动态监测分析确定生产组织方式, 3.安全副矿长负责顶板动态管理制度及防治措施的监督工作,严格排查和督促顶板管理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4.生产部部长、主管采煤部长和业务主管及防冲办负责采煤工作面顶板动态监测和分析制度的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采集数据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和安排整改措施,并定期检查工作面顶板动态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助安排综采队落实整改。 5.安全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动态和分析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存在的隐患要专门安排安检人员盯在现场督促整改。 6.队长是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人,技术副队长是顶板动态监测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跟班队长是现场顶板动态监测的第一责任人。 7.技术员主要负责工作面两道的围岩变形观测和锚杆离层观测,协助技术副队长进行矿压观测数据的整理和报送工作,每周向生产部采煤组报送一次巷道围岩观测和锚杆离层观测数据,进行总结分析。 8.验收员负责井下矿压观测和观测数据的采集工作,将采集数据报送防冲办。 三、顶板动态监测分析制度 1.锚网巷道回采时,在采动压力影响区域内,对掘进期间安设的顶板离层仪各测点,安排专人(兼职)每7天测读一次,顶板离层指示议的安设必须按50m间距控制,间距过大或失效时必须补加。 2.超前支护区域内,每7天测读一次,并对观测数据进行详细记录,观测期间还应对巷道支护状态进行详细统计,如有变形、网兜、离层等现象要作出统计记录和分析,制定专项措施。 3. 顶板离层指示仪、巷道位移由技术员进行观测管理,观测数据每周报送生产部,由生产部统计分析,如有特殊情况,可增加观测频次。巷道围岩和离层仪度数范围累计变化100mm,日变化量超过40mm,必须采取应急措施,进行加强支护,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4.验收员负责进行现场支护质量与动态监测数据收集工作,每班由验收员在拉架前、拉架后各监测一次,并在井下认真填写原始数据记录表。监测数据表内容主要包括液压支架压力表值、活柱长度、冒高、端面距、片帮深度。班后将动态监测记录报送防冲办,防冲办根据监测记录结合在线监测数据进行处理计算后,填入矿压防治分析日报表。 5.生产部和防冲办根据动态观测数据结合在线监测数据及时分析处理,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其中顶板离层、围岩变形量随工作面推进的变化规律,发现异常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施工单位不能随意损坏监测仪器,损坏的按仪器原值的一倍罚款。 6.矿压的管理和控制必须编制专门设计,工作面采场矿压应有专人负责监测和记录。 7.工作面采至临近地质构造(如断层、褶曲等)、老巷、空巷、以及应力集中区时,必须制定相关措施。 8.出现1.0×105大能量以上时,必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记录发生前的征召,发生经过。有关数据及破坏情况,并制定防治措施。 9.认真学习矿下发的回采工作面的煤质预报、地质预报及水文地质预报等文件,并在现场工作中及时采取措施。 四、考核办法 1.监测人员未按照要求进行观测数据或数据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200元。 2.相关人员未按时向指定部门报送数据的,每次罚款200元。 3.加强对离层指示仪的管理,如有损坏离层指示仪的按500元/个处罚。 第四节 采煤工作面变化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的安全管理,及时掌控发生变化的地点、发生变化的种类、导致变化的原因,制定应对变化的措施,现对各种变化的超前分析、研究和决策,保证变化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根据上级有关变化管理的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变化管理的主要内容 变化管理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条件、生产要素、生产系统、劳动组织、作业方式、施工工艺、作业环境、技术管理等的变化。 自然条件变化主要包括煤层条件、围岩性质、地质构造、瓦斯涌出、水文地质、顶底板条件、矿山压力等的变化。 生产要素的变化主要包括作业对象、设备工具、施工队伍、作业人员等的变化。 生产系统的变化主要包括通风系统、供电系统、运输系统、供水系统、压风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防灭火系统、防突系统、瓦斯抽放系统,通讯联络及人员定位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紧急避险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等的变化。 劳动组织变化主要包括作业形式、循环方式、作业工序、作业空间、作业时间、人员配置等的变化。 作业方式变化主要包括班、主要工序与辅助工序之间的配合方式的变化。 施工工艺变化主要包括采煤方法、掘进方法、设备和材料的加工作业环境变化主要包括施施工地点、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等的变化。 技术管理变化主要包括设计图纸、巷道断面、支护方式、施工工艺、支护参数、质量标准、质量监测、安全措施等的变化。 二、变化的预控 1.通风灭火部要加强日常瓦斯管理,对施工地点瓦斯赋存条件、瓦斯涌出变化、突出危险程度、采掘范围及周边积水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对于瓦斯异常区域必须认真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抽的原则,保证采掘生产安全进行。对于采空区、废旧巷道可能有积水存在的区域设计钻孔进行探放水。探放水工作结束后,及时向有关部室、队下发探放水报告,便于安排采掘生产。 2.生产技术部要加强日常采掘技术管理,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原设计不符的情况,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业务联系,便于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于预见的老巷、空巷、地质构造带、松软破碎带等 特殊情况,提前向施工队进行技术交底,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于煤层条件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修改设计图纸,并下发到有关部室施工队。 3.地质部门要加强对地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施工地点可能出现的煤层变化、地质条件、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条件等自然条件变化的分析和判断,并及时向有关部室和队下发预测预报通知书,以便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测量部门要及时收集采掘区域及周边的老巷、废巷资料,对各种巷道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和核对,并反映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对于预见的废旧巷道、巷道贯通等及时向有关部室、施工队下发预防通知,便于制定相应的措施。 5.机环部要及时掌握各采掘工作面、各生产系统设备的配置情况和备用设备的检修情况,对需要变化的设备提前制定更换计划,合理安排变化时间,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提前通知有关部室和队。 6.各安全生产部室对于所管生产要素、生产系统、劳动组织 作业方式、施工工艺作业环境、技术管管理等发生变化的,要提前通知有关部室、队,并制定相应地安金技术措施,便于实施有效的管理,对于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提前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技术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 三、现场变化管理 1.部室管理人员经常深入施工观场,对生产系统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的检查,发现施工条件发生变化后,及时采取有效的预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采掘工作面、各生产系统岗位工接班后,首先对工作面范围、作业场所、作业岗位及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必须采区措施进行处理。对于暂时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值班队长和,安全隐患不排除不准生产。 3、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未经主管部室和总工程师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巷道设计、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确实需要改变设计、支护方式和支护参数的,必须先停止生产,由主管部室查看现场后,绘制修改设计图、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变更原设计。 4.所有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需要变更保护装置和安全设施的设备,必须经主管部室、主管矿长、矿长同意,并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5.供电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必须齐全有效,各种电气设备的整定使必须由主管仰室专业技术人员设定,任何人不得随意调整。 6.安全监测系统各类传感器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标校,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断电范围由主管技术人员设定,严禁任何人随意调整。各类传感器的安设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严禁随意变更安装位置。 7.现场作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要实行全过程的安全检查,施工过程中发现各类异常时,立即汇报跟班干部或班组长,由跟班对干部或班组长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或停止生产,撤离现场。 8.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配备备用支护材料。皮带运输机机头、液压泵站、移动变电站、主运煤皮带操作硐室、机电硐室等要害地点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9.采掘队变更施工地点时,必须进行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学习;变换工种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新工种技术培训。地面岗位变换为井下岗位的;新工人上岗前;长期休假人员重新上岗前都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作业地点安全条件发生变化时,如出现瓦斯突出预兆、透水预兆、冲击地压预兆、出现明火、钻孔喷孔(打钻过程中出现喷孔时,立即停止钻机,不得拔出钻杆)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汇报调度中心,并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人员。 11.采掘工作面及周边作业区域发生瓦斯、透水、火灾、顶板、煤尘等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并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避灾路线进行安全撒离。调度中心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通风系统、防灭火系统、供电系统、安全监测系统、紧急避险系统、运输系统、供水系统、压风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防通讯联络及人员定位系统、信息网络系统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对相应的图纸资料进行变更,做到图、物相符。 13.主要生产系统发生变化,必须汇报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矿井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要经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4.安全生产系统主要岗位管理人员,生产系统重点岗位人员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必须按规定配够人员,保证安全管理不脱节。 第五节 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为更进一步规范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复审工作,使作业规程能有效地指导井下生产作业、施工组织及规范作业人员现场操作,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 1.作业规程和措施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作业规程和重点工程、零星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规程”和“一工程,一措施”,编制内容必须符合“三性一化”,严禁无规程无措施组织施工。 4.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执行作业规程编制和实施的责任制度。由总工程师负责做好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5.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标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列,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写;采用计算机编制。 6.作业规程及措施编制前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机运、通灭、安全、施工队等相关人员对施工地点及附近作业条件进行现场勘查,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又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确保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更加符合现场实际。 7.编制作业规程和措施时,规程的工程质量等标准,均应高于或等同于《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测监控标准、机电设备标准,不得低于国家行业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8.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已批准的设计图纸、资料。 (2)由地质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的地质勘探、水文地质资料、图件。 (3)由通灭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瓦斯等级、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水害等资料数据。 (4)由机环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5)由调度信息中心提供的安全监测系统图及装置资料。 (6)由防冲办提供的矿压观测资料。 (7)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安全监测系统维护制度等资料。 (8)《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资料。 (9)其他有关图纸、资料。 9.作业规程编写格式按照窑街煤电集团公司制定的《作业规程编制样本》进行编制。 二、作业规程及措施的审批 1. 作业规程编制完成后,由生产技术部采掘业务主管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应安排编写人员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主管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会审。 2.作业规程和措施预审后,并由矿总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生产副总、通风灭火部、安监部、机环部、通灭地质组、防冲办、施工队负责人等相关部室进行集体会审,对会审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后会审人员进行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审批签字。 3. 作业规程打印、装订后,在开工前发到有关部室、区队和有关矿领导,要求开工前10天施工队完成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和考试。 三、作业规程复审 技术副总组织各生产部室业务主管和队技术负责人每两月对作业规程进行学习和复审一次,并对规程的现场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现场需要的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并下发整改通知,施工队及时编制补充措施,贯彻执行。 四、作业规程和措施贯彻培训 1.作业规程和措施经矿相关业务部门审批后,对作业规程和措施贯彻培训学习,同时必须贯彻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和制度,在工作面开工之前完成培训学习。 2.作业规程和措施由编制人负责贯彻学习,由施工队技术人员组织作业人员学习后,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应登记在本规程的培训学习记录表上,并签字。 3.因事假未能参加培训学习以及新招工人,必须进行补课,并经培训考试合格补课者签字后,方可入井参加作业。 4.未参加作业规程培训或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安排上班,并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 5.从开工之日起,技术人员每月必须对职工组织一次培训、学习作业规程和相关措施,重点学习补充修改内容和根据现场实际,强调安全注意事项。 6.作业规程和措施的编制和贯彻执行作为安全检查重要内容,管理人员及安检员应对作业规程和措施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进行过程管控,并实行有效的检查考核。 7.在检查过程中若有与规程措施要求不相适应的内容,必须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保证安全生产。 五、规程、措施的实施 1.已审批的作业规程和措施由主管生产的副矿长组织执行,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实施。 2.所有现场施工人员都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进行作业和操作。 3.各安全生产部室和各级管理人员要将规程执行情况作为日常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发现施工现场不按要求施工,应责令及时整改。 4.对于作业规程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上级管理部门查出的作业规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及时补充和修改。经过修改的补充措施要按作业规程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5.施工现场出现特殊情况时,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专项补充措施。专项补充措施要按作业规程审批程序进行审批,并经总工程师签字批准。 6.对于违反作业规程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 六、作业规程的管理 1.由规程编制人负责,将经过审批的作业规程一式两份和原稿一起交档案室存档。 2.作业规程和专项补充措施由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室妥善保存,不得遗失。一般作业规程保存时间要在工程结束后3年。开拓工程、技术改造工程作业规程要作为专项工程技术资料,交档案室长期保存。 第六节 工作面机电设备检修保养制度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管好用好各类设备,使之充分发挥出效能,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集团公司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的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机环部部长 成员:生产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机环部主管采掘部长、业务主管,安管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调度中心副主任,综采队队长、书记、机电副队长、其他副队长、班组长、验收员 组织落实工作面机电设备制度以及解决机电设备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电设备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制定采煤机电设备使用、管理、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2.及时掌握采煤工作面的机电设备运行状况,协助指导综采队设备管理存在的问题。 3.定期对机电设备维修工和操作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 4.负责组织和开展采煤机电设备管理维护的技术交流、专家会诊、技术探讨活动,建立质量监督体系,并定期进行机电设备运行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5.负责建立机电设备分类档案,做好机电设备的编号、统计、回收等工作,并负责编制本队机电设施检修计划,做好机电设备的保养、维护和维修记录,按时填制各类报表和统计资料。 6.遇有设备影响时,必须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组织力量尽快处理,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汇报,事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制订防范措施。 二、设备检修、保养管理制度 1、各工种都必须遵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相应工种的各项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设备维修与管理制度。 (1)综放设备的维修与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执行日常检查与检修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实行包机制,分电气设备、四机(前后溜子、转载机、皮带机、采煤机)、泵站(水泵)、支架、小绞车等包机组,各包机组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和管理制度对各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 (3)设备分别编号建档,详细记录投用日期、使用地点、连续运转时间、出现的事故及检修情况等。 (4)设备的运转、检修情况必须每班记录一次。 (5)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事故率等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各开关保护必须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保护不用。 (6)机电设备必须做到“三机”(转载机、采煤机、刮板机)闭锁。 (7)乳化泵严禁使用污水进行供液,浓缩液浓度必须达到要求(6~8%)。 (8)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在设备运转过程中需要适当调整设备的有关参数时,要经过详细论证并上报上级业务部门批准,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 (9)加强工作面各种电缆及电器设备管理,及时调整前后溜子与转载机的搭接,严禁拉回煤。 3、各设备大件的检修、更换,依机环部的计划安排进行。 (1)机电设备的检修按照班检、日检和计划性检修进行。 (2)日检:日检时间为八小时,由检修班对各台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及检查,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损坏的设备配件,进行全面排除,各台设备必须达到完好状态。 (3)对日检解决不了的问题,队上提前列出检修计划,汇报机环部,经审定后安排具体的时间进行检修处理。 (4)日检或计划性检修必须由跟班队长现场跟班检修。 (5)检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填写检修的详细记录。 三、考核办法 1.电气保护 (1)电气保护必须完好,现场检查、抽查、复查,发现一次不投用罚机电队长200元,当班跟班干部200元;保险丝用其它代替按甩掉保护每处罚500元。 (2)排查电缆漏电故障应坚持不过夜原则,否则处罚包机人100元。 (3)检修开关接线及接线工艺,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200元。 (4)电气接地保护应完善,否则每处罚100元。 (5)各设备防爆面每月涂油1次,200A以上接线合每月检查1次,电机绝缘测试每月三次,每少一次罚机电队长100元,电工组长100元,并要求填写台帐,不填写或填写不清每次罚50元。 (6)各种信号不响、扩音电话不通、照明灯不亮每处罚100元。 (7)电缆、管线悬挂合格率100%(固定段) ①端头前电缆前移、悬挂、盘放不整齐一次罚当班跟班干部200元。 ②工作面所有信号、电话、照明线悬挂不整齐罚当班跟班干部和验收员每人50元。 ③所有固定段电缆悬挂不整齐每处罚100元。 (8)开关及电缆卫生必须每天打扫,否则罚50元/处。 2.输送机 (1)各种油箱、减速箱少油、缺油一次罚100元,各传动轴承、各润滑点不按规定期加油,每次罚100元。 (2)检查发现各紧固件有一条螺栓松动罚50元,缺螺帽一个罚50元,缺螺栓一个罚50元。 (3)发现设备隐患不及时汇报罚100元,不及时处理罚200元。 (4)联接筒无保护罩、电机无风叶、风罩罚50元。 (5)前后溜机尾搭接不合理,一次不罚技术队长100元。 (6)变形及断刮板要及时更换,否则每处罚100元,备件若乱放每件罚200元。 (7)皮带三联托辊断掉、平行托辊不转每个罚50元。 (8)皮带接头拉开1/3进行交接班每次罚100元,断带一次扣除当班工日,若皮带接头不合格或生产影响1小时以上的罚200元,以此累计。 (9)各设备的卫生每天必须清扫一次,减速箱、电机和联接筒每次不清扫罚50元,皮带大架每次不清扫罚100元,平行托辊水煤塞死不转每个罚100元。 3.支架 (1)管路排列不整齐,每处罚100元。 (2)龟头销子不到位,拉后溜油缸销子、大链不完好一处罚100元,因溜子上窜下滑可酌情考虑.立柱离窝一处罚款200元。 (3)U形卡不合格一处罚50元。 (4)窜液阀片不及时更换每片罚100元。 (5)支架连杆、立柱、管路煤尘必须清扫干净,否则按20元/架处罚,镀铬层必须要用绵纱擦拭干净,否则按5元/根处罚。 (6)泵站长流水一次罚100元。 (7)支架前后喷雾少一组罚100元。 (8)支架废管路不及时回收地面每根罚50元。 (9)机道供液高压管路胶管悬挂不整齐、不及时前移罚100元,回风高压管路胶管悬挂不整齐、不及时前移罚100元 4.采煤机 (1)截齿数量应符合规定要求每少一处罚300元。 (2)牵引电机、切割电机冷却水管每堵一次罚200元 (3)严格油脂管理,按规定加油,实行专桶专用,若不按规定加注油一次罚500元,油脂乱用一次罚200元。 (4)电缆及拖移装置每处不合格罚50元。 (5)喷雾管接头长流水每处罚50元 (6)齿轨销子少一根罚100元。 5.绞车 (1)闸把过位一次罚100元。 (2)钢丝绳、钩头及保险绳不合格一次罚100元 (3)“一坡三档”不全罚300元。 (5)绞车开关停电后不上销,每次罚200元。 6.水泵 (1)潜水泵不按规定加油每次罚100元。 (2)严禁潜水泵长时在水窝浸泡,水泵淹没一次罚100元。 (3)吸排水管路堵塞启动水泵罚100元 (4)水窝及时清开,不清开罚100元。 第七节 乳化液泵站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乳化液泵站的规范管理,保证泵站的检修质量和使用安全,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成立管理工作小组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乳化泵站管理工作小组,重点落实乳化液泵站的过程管控。 组 长: 生产部主管采煤部长 副组长:生产部采煤业务主管、机环部采掘设备部长和业务主管 成 员:综采队队长、书记、机电副队长、技术副队长、其他副队长、班组长、维修工、乳化泵司机 负责组织落实乳化泵站管理制度,做到安全生产,进行过程管控。 二、乳化泵站管理制度 1.乳化液泵站司机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体不足100毫米或无备用泵时,应立即汇报、调整、处理。 2.开关、电动机、按钮、接线盒等电气设备必须避开淋水,否则必须妥善遮盖。 3.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4.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专用浓缩液)符合规定要求,并填写好乳化液浓度台账(每班不少于2次)。 5.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不小于30MPa。 6.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须关闭主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压力控制元件,严禁带压更换液压件。 7.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位的铅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截止阀。 8.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9.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修,并做好记录: (1)每班擦洗一次油污、脏物;按一定方向旋转过滤器1~2次;检测两次乳化液浓度。 (2)每天检查一次过滤器网芯。 (3)每10天清洗一次过滤器。 (4)至少每月清洗一次乳化液箱。 10.操作时发现有异声异味、温度(泵、液)超过规定、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效、失控,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应立即停泵。 11.乳化泵工作期间,泵站司机不得脱离岗位。 12.开泵后要检查以下内容,确定无问题或问题处理后,保持泵的正常运转: (1)泵运转是否平稳,声音是否正常。 (2)卸载阀、安全阀的开启和关闭压力是否符合规定。 (3)过滤站的脏物指示器是否正常,进、出口压力指示的压力差是否在1.5~3.0MPa之间。 (4)电流表、压力表的指示是否正常、准确。 (5)柱塞润滑是否良好,齿轮箱润滑油压力是否在0.2MPa以上。 (6)各接头和密封是否漏液。 (7)乳化液箱中自动配液的液位开关及低液位保护开关是否灵敏可靠。 13.运转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各种仪表的显示情况,机器声响、温度是否正常,乳化液箱是否平稳、液位保持在规定范围内、液面无污染物,柱塞是否润滑,密封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与工作面联系,停泵处理。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泵: (1)异声异味。 (2)温度超过规定。 (3)压力表指示压力不正常。 (4)自动配液装置起动不正常。 (5)控制阀失效、失控。 (6)过滤器损坏或被堵不能过滤。 (7)供液管路破裂、脱开,大量泄液。 14.事故停泵和收工停泵时都应首先打开手动卸载阀,使泵空载运行,然后在闭高压供液阀和泵的吸液阀,再按泵的停止按钮,将控制开关手把扳到断电位置,并切断电源。除接触头粘住时可用隔离开关停泵外,其他情况下只许用按钮停泵。 15.每班必须在现场向接班司机详细交待本班设备运转情况、出现的故障、存在的问题。 16.乳化液泵站管理工作小组成员每月必须定期检查乳化液泵站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考核办法 1. 乳化液泵站管理台账记录不清或不及时,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 乳化液浓度(专用浓缩液)达不到要求,泵站压力低于30Mpa时,每次罚款300元。 3.乳化泵司机不得因其他原因脱岗,否则每次罚款300元。 4.每班必须搞好泵站前后10m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出现杂物及设备码放不整齐,文明生产不干净罚款100元。 5.运行日志记录不填写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八节 文明生产管理制度为美化亮工作环境,酿造安全氛围,实现本质安全管理,特制订此制度: 一、作业环境区域 工作面进风巷口左右20m范围大巷至回风巷口20范围大巷,包括管属运煤系统全线。 二、面外环境标准 1.电缆、管线等必须吊挂整齐。 2.乳化泵站、休息地点、油脂库、带式输送机机头和机尾等场所必须安装有照明。 3.工作面布置图、设备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监测通信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工作面支护示意图、正规作业循环图表、避灾路线图、爆破说明书等必须齐全、清晰整洁。 4.巷道每隔50米必须设置醒目的里程标志。 5.进、回风巷支护必须完整,无失修巷道。 6.设备、物料与胶带、轨道等的安全距离必须符合规定,设备上方与顶板净距离不小于0.3米。 7.巷道及硐室底板平整,无浮渣及杂物,无淤泥,无积水。 8.管路、设备等无积尘。 9.物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有标志牌,设备、物料放置地点与通风设施距离大于五米且必须符合防冲的相关规定。 二、面内环境 1.工作面内管路必须敷设整齐。 2.液压支架内无浮煤、杂物等,照明必须符合规定。 三、考核办法 1.每班由验收员对文明生产工作进行验收考核,部室检查人员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跟班干部200元。 2.当班文明生产不合格,验收员未进行验收考核的,每次给予当班验收员罚款200元。 3.设备工业卫生差,一处罚当班跟班干部50元。 4.缆线管路吊挂不合格,一处罚机电队长 200元。 5.物料码放乱,未归类码放、未挂牌管理,一处罚当班跟班干部100元,罚验收员50元。 第九节 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备用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和减少影响因素,保证工作面可持续回采,做到精细化管理,特对工作面支护材料、设备、配件做进一步规范。 一、支护材料备用及管理 1.综采队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材料备用制度,自觉维护工作面材料备用制度的严肃性。队主要负责人应及时掌握工作面安全生产动态,合理计划工作面备用的各类支护材料及配件,确保井下支护材料不超过工作面3天的储备量,超过该储备量的支护材料及配件必须安排人员回收升井并交相关区队代保管。 2.工作面生产中所需的单体支柱、花边钢梁、坑木、H架、三联托辊、滚筒、立柱、千斤、软管、刮板、电动机、防护网等支护材料和配件必须按照实际情况备齐备足,不得影响生产,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当月生产实际情况,将材料消耗分解到班组,按照作业规程要求将材料消耗量落实到工作面的每一个角落,绝不允许工作面过量储备各类支护材料和配件。 3.工作面需回收的金属锚杆、托板、轨道、三节托辊等支护材料和配件必须码放在距工作面150m以外的巷道内,并挂牌管理,待回收材料能够装满1矿车时,单位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人员将废旧物资和配件回收升井交相关单位。 4.材料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管理,工作面储备的材料必须分类码放整齐,严禁乱扔乱放,不得将材料存放在影响行人及运输的地方,造成运输困难或安全隐患。材料运输、装卸、使用时必须轻拿轻放,减少损耗。材料使用时必须按照码放次序依次使用,不得无序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单位负责人在安排生产作业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本着经济、科学的原则,不断完善材料备用制度,从技术角度源头堵漏,节约材料,降低成本。 6、技术员、材料员要监督材料备用制度落实和材料管理情况,并对材料备用执行和管理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制度的落实。 7.支柱在回地面、下井等运输环节中要有专人负责指挥和监督,使用专车装载单体液压支柱,装载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野蛮装卸。否则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要进行试验,达到标准后方可下井。 9.单体支柱的使用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柱距、排距支设,迎山角度合适,支柱顶盖与顶梁接合严密。 10.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凹陷,不合格的支柱不准使用。 11.单体液压支柱顶盖和三用阀可在井下更换外,其它不准在井下拆卸修理。 12.单体液压支柱升柱前,必须用注液枪冲洗阀嘴;回柱时必须使用专用撬棍,严禁使用其它工具代替。 13.不准用锤镐等硬物直接敲打、碰击柱体及三用阀,并要防止顶梁和大块矸石碰砸支柱。 14.如果发生支柱压死,要先打好临时支柱,然后用下底的方法回撤,不准用炮崩或用机械强行回撤。 15.对单体液压支柱要实行强制性检修制,每8个月,回收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全部升井到维修车间检修,不得转移到其它工作面继续使用。 16.维修车间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经过检修的单体液压支柱必须做性能试验。 17.地面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新支柱或修复后的支柱,下井前应按照规定进行抽查;存放期超过一年的支柱应逐根进行试验。 18.暂时不用的支柱,应将支柱内腔乳化液放尽。 二、设备配件备用及管理 1.综采队根据实际必须备用一定数量的备用件和易损件。 2.所备用的设备和配件,必须执行挂牌管理。 3.备用配件应摆放整齐,不得缺丝少垫,油量充足、绝缘良好、清洁卫生,不得放置在潮湿、滴水的地方。否则,查出存在一项问题,对单位责任人员罚款100元。 4.备用设备必须保持不缺丝少垫、挡板、密封圈、端盖等齐全,卫生整洁,并摆放整齐,不得放置在潮湿或滴水的地方。 5.在生产使用过程中损坏的配件、设备,必须及时升井,一般在井下放置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6.对各班组在生产或运输等过程中人为损坏的设备或配件,该单位应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必须及时向队上汇报,并组织分析、追查责任。 二、奖罚办法 1.根据使用设备数量,合理备用设备,每发现一次工作面过量储备支护材料和配件的,给负责人罚款200元,累计计算。未及时回收工作面废旧材料和配件的,每发现一次给负责人罚款200元,累计计算。 2.工作面备用的材料和废旧材料由当班跟班队干部、班长负责管理,若发现乱扔乱放给当班跟班队干部、验收员各罚款200元。 3.支护材料和备用件等设备必须挂牌管理,否则,对单位责任人和验收员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4.备用支护材料、设备和备用件必须完好,发现不合格一处,对单位责任人员罚款100元。 第十节 安全检查制度为了贯彻落实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实现过程管控,特组织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消除事故隐患,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 1.生产部每月牵头组织一次顶板管理专项检查,对查出问题按照“五定”原则及时安排整改,情节严重的根据性质立即停止工作安排人员盯岗处理,整改完后方可安排组织施工。 2.施工队作业前,由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对当班作业地点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并填写检查验收记录和问题整改情况。 3.对照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文件,检查跟班干部和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检查跟班干部的履职尽责执行情况;检查《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其它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5. 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检查现场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作业环境,以及相应的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要求。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主动帮助解决问题,能当场整改的必须安排人员盯在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定负责人、定措施、定时间限期整改。 7.对于查出整改的问题,要根据隐患通知限定的期限进行复查,看问题是否解决,隐患是否彻底消除,工程质量是否合乎标准要求,安全效果是否良好,否则严肃追究隐患整改人的责任。 8.部室业务主管每周必须下井巡检一次,队行政队长和书记每周六和周日必须有一人下井跟班检查,其他管理人员和队干部每周下井检查不少于2次。 9.部室管理人员和队干部未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一次罚当事人200元。 第十一节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为了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责任明确,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安全副矿长 副组长: 安全管理部部长、 成 员:安全管理部采煤业务主管,生产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机环部采掘设备主管,调度中心副主任,综采队队长、书记、安全副队长、技术副队长、其他副队长、各班班长、岗员 二、安全隐患的分级 1.安全隐患: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危险因素。安全隐患可按严重程度、治理难易、工程量大小的不同划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危害严重,有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大,需大量资金投入,矿解决不了,需与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危害比较严重,有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治理难度及工程量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需矿安排解决;治理难度和工程量较小,由业务部门、队能够解决的安全隐患。 2.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所列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制定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中明确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安全隐患的种类可分为:通风、煤尘、瓦斯、火灾、水害、提升运输、机电、爆破、顶板和其他10种。 三、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1.各业务部室对管属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主要责任,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五定”原则安排落实整改,对重要问题组织各部室协商解决,无法解决问题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安排解决。 2.施工队主要负责人对管辖范围内和作业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责任;各副职对所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直接责任。 2.施工队对于查出的问题必须在台账上记录,并严格坚持“先整改、后生产”得原则,班组在作业现场必须实行开工前的“四位一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评估,并认真填写“四位一体”检查牌板,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3.所有岗位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后,必须对工作场所和机械设备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先向队值班和跟班干部汇报,跟班干部根据性质及时向安全管理部和业务部室进行汇报。 四、安全职责 1.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治,部室主管部长为管属区域事故隐患排渣治理主要负责人,施工队队长、书记为全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各班跟班队干部、班长为当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执行包包制度,根据包包制部室管理人员包施工队,施工队队干部包班组,班长包班组员工,员工包自己,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包包制度,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3.各部室主管和施工队队长、书记、机电副队长、技术员必须经常到生产一线排查安全隐患,每月下井次数不得少于规定次数,否则,按规定进行处罚。 4.施工队必须坚持每周的安全学习制度,由技术员负责对各专业、各岗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安全学习必须宣贯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规定。 五、安全考核 1.为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到实处,必须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基础工作,加强安全学习,技术培训,特别是施工队负责各岗位、各工种的技术培训,并做好记录,凡因培训、学习不到位,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队书记、技术员承担,少组织学习一次,书记、技术员各罚款50元。 2.加强标准化达标工作,查出一次不达标,跟班队长、验收员每人罚款100元/人,书记、队长每人罚款200元。 3.加强对各种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力度,跟班队干部、班长、验收员对安排整改隐患未整改,每人每条问题罚款200元。 4.值班队干部不安排整改部室下发整改问题,每条问题罚款100元。 5.部室安排隐患未整改,造成影响,严格按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情节严重者安管部追查处理。 6.凡因个人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导致影响,或情节严重的,严格按生产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本人承担10---50%的相应罚款。 7.对部室下发整改单没有进行分工或没有明确隐患整改任务、负责人、验收人。给队长和接单值班队长各罚款500元。 12.考察岗位工、设备操作工没有进行隐患排查或对隐患不清楚的,给当班跟班队长和书记、技术队长每人罚款100元。 第十二节 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坚持执行设备检查检修制度,根据设备运行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时间,以保证安全有序正常生。 一、检修要求 1.设备的检修周期及检修标准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和设备制造厂家设备使用说明书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修,并要有检修记录和验收记录。 2.设备在生产运转过程中,需要检修时,使用单位必须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进行检修。 3. 采掘设备日常检修为每个中班13:30—15:00规定的一个半小时检修时间外,还可利用其它两个班的交接班时间和检修班进行检修。 4.设备日常检修应做好主要设备的擦拭、清洁工作,紧固易松动的螺丝。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音、漏油、漏气等现象。维护和保持设备状态良好,保证每日生产的正常进行。 5.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工作要实行包机制,每班安排专人对设备做好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6.若发现设备故障在2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组织专人进行检修。 二、各设备检查维修制度 (一)乳化液泵站检查维修制度 1.班检 (1)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的问题。 (2)检查紧固各部螺栓。 (3)检查各部油位,温度是否符合规定,油位不足时,应予以补足 (4)检查柱塞油位和润滑油脂并予以处理。 (5)更换液压系统中被扭折断的管子,接头并处理滴液问题。 (6)处理柱塞杯的窜油问题。 (7)清洗过滤器。 (8)检查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浓缩液浓度是否符合要求。 (9)检查各种阀是否损坏和滴液。 (10)清扫泵站设备表面油污及粉尘,保持环境卫生。 (11)处理生产班损坏和带病运转的部件。 (12)如实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 2.周检 (1)处理日检中不能处理的问题。 (2)清洗粗细过滤器、泵头、吸排液阀座和泵箱。 (3)检查卸载阀是否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或更换。 (4)检查各部保护装置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检查蓄能器的氮气是否充足。 (6)检查曲轴、轴瓦、减速器各轴齿轮、连杆等机械部件的磨损情况。 (7)对于已检查出的磨损严重和已损坏的部件要及时更换。 (8)认真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1)清洗曲轴箱变质的油脂,更换油脂,一般初次换油不少于1000L以后换油不少于2000L。 (2)检查滑块、柱塞、轴瓦和密封的磨损情况,视磨损情况进行处理。 (3)清洗乳化液箱和过滤器。 (4)更换磨损严重的机械部件如:曲轴、轴瓦、对轮、连杆等。 (5)检查测试卸载阀、安全阀、压力表的动作性能,不符合规定的予以调整或更换。 (6)检查电动机与泵体和联轴器的同心度,不同心的给以调整。 (二)采煤机检查维修制度 1.日检 (1)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的遗留问题和更换生产班损坏的、带病运转的部件。 (2)检查并紧固各部螺栓,增添丢失的、更换损坏的螺栓特别注意紧固对接螺栓、底托架螺栓、滚筒压盖螺栓、制动器螺栓。 (3)检查各部油量是否符合规定,油脂是否变质,各润滑部是否缺油,并及时按标准注油。 (4)检查滚筒齿座有无损坏、开焊现象,截齿是否丢失、磨损严重。 (5)检查冷却喷雾系统是否破损,喷嘴是否丢失、堵塞、漏水,特别注意变频器、变压器和截割电机冷却水是否正常,水压符合要求。 (6)检查操作系统手把、按钮是否灵活、可靠。 (7)检查处理摇臂调高系统油路和千斤顶的问题。 (8)检查处理液压系统外露高压管损坏情况。 (9)检查电缆、电缆拖移装置有无破损现象,保险销是否丢失或窜出。 (10)检查左、右行走部、行走轮、滑靴是否有磨损、裂纹。 (11)在生产前先进行试运转,检查采煤机各部声音是否正常。 (12)认真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清洗或更换过滤器。 (2)检查油量和油质,发现油池中有金属粉末及时清理,检查机械磨损情况。 (3)紧固和更换各部螺栓特别是滚筒螺栓、摇臂固定螺栓、对接螺栓。 (4)检查摇臂的升降动作和液压锁情况。 (5)检查滑靴的连接和磨损情况。 (6)检查机械传动部分的磨损情况。 (7)检查油泵情况和油压管路损坏、磨损的情况。 (8)对于检查出的磨损严重部件和已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3.月检 (1)按照设备的完好标准详细检查处理,必须达到标准。 (2)更换油脂。 (3)检查和调整磨损严重和损坏的部件。 (4)检查和调整各保护装置的性能。 (5)检查牵引部,截割部的液压系统和机械传动系统的工作情况,需要打盖检查,必须有严格的保护措施,切勿弄脏油池。 (三)刮板输送机检查维修制度 1.班检 (1)检查中部槽、拔链器、舌板及导向体有无损坏; (2)检查输送机刮板链的链条,刮板和连接环是否损坏。任何弯曲的刮板必须更换,如果连接的螺栓已经松动必须拧紧,若连接的螺栓已损坏必须去掉,换上新的螺栓和螺母; (3)检查输送机电机的供电电缆有无损坏; (4)机头、机尾传动部的溢煤; (5)检查刮板输送机挡煤板是否完好,各传动部护罩是否齐全可靠。 (6)检查刮板输送机信号、按钮及各类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2.周检 (1)进行班检的各项内容; (2)检查减速器的项目见减速器说明书; (3)在运转时目测检查链条的张力,如果机头链轮下面下垂超过两个链环时,必须重新张紧链条;紧链时应参阅闸盘紧链器的有关说明进行; (4)检查链条能否顺利通过链轮,拔链器的功能是否良好; 3.月检 (1)进行班检的各项内容; (2)检查传动装置是否安全有无损伤,检查各紧固件,松动的要拧紧; (3)检查电动机电流表的负载分配是否相等,当读数差额达到或超过10%时,应当调整负载分配; (4)检查电动机接线端是否清洁; (5)检查输送机刮板链的刮板接链环的连接有无松动,如有松动及时拧紧; (6)检查油箱内的润滑油是否充足,有无漏损; 4.其他 检查两条链子伸长量是否一致,如果伸长量达到或超过原始长度的2.5%时需更换,注意更换时要成对更换。 (四)转载机、破碎机检查维修制度 1.班检 (1)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的遗留问题。 (2)检查各传动部位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3)检查、更换补充减速器和大轴的油,各注油孔润滑油是否缺少。 (4)检查破碎大锤的松紧程度,刮板损坏丢失情况,链接和连接环中间销是否有损坏和丢失,E型螺栓是否松动、损坏和丢失。 (5)检查破碎轴、锤轮、护锤板、回煤罩有无变形,固定螺栓是否松动和缺少。 (6)检查挡煤板、电缆槽、联接板、齿条、传动部等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齿条连接销的磨损和连接情况,检查哑铃销有无损坏和丢失情况。 (7)检查破碎机防溅帘是否完好。 (8)认真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检查框架、C型槽及中部槽使用情况,刮板机机头托架,使用是否正常,转载机机尾处溜槽是否平整,否则必须进行处理。 (2)检查破碎机三角皮带,皮带紧固螺栓,齿固定螺栓,压块螺栓是否完好,破碎机大轴两边是否平衡,否则必须进行处理。 (3)检查冷却系统是否畅通,喷雾是否完好,冷却水大小是否符合规定,接头是否有滴漏现象。 (4)检查转载机机头挡煤皮子是否使用正常。 3.月检 认真检查备用件是否齐全。 (五)胶带输送机检查维修制度 1.班检 (1)处理生产班不能处理的遗留问题。 (2)检查主副滚筒、机尾滚筒、胶带主滚筒、储带滚筒、折返滚筒,有无异常声响和油脂是否缺少变质。 (3)检查机械传动部位油池油量和轴承轴瓦等注油点油脂是否缺少变质。 (4)检查上下托辊是否损坏、脱落。 (5)处理损坏的胶带接头,解决胶带跑偏和松紧问题。 (6)检查各传动部位声音是否正常,有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7)检查、更换、补充减速器和液力耦合器的油。 (8)检查各传动部护栏、护罩是否齐全。 (9)检查胶带输送机各类保护、信号、按钮是否灵敏可靠。 (10)填写好检查记录台账。 2.周检 (1)检查电机、调速耦合器、减速器之间的连接情况。 (2)检查挡煤口、漏煤口皮带磨损情况并及时更换。 (3)检查拉紧胶带装置,行走件、托带架、钢丝绳状况。 (4)检查架杆是否弯曲,皮带是否磨架杆,皮带是否接触上下托辊。 (5)根据转载机推移进度做好缩带工作,缩带后机尾架保持平直。 (6)检查油泵、散热器、冷却水的使用情况。 (7)认真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认真检查易损备用件是否齐全。 (六)液压支架检查维修制度 1.班检 (1)处理生产班反映的遗留问题。 (2)检查支架的操纵阀、安全阀、各类控制阀等阀类有无窜液、漏液、损坏、缺少现象,做到灵活、可靠。 (3)检查支架液压系统的高压油管,连接等有无被挤、压、埋、损坏、丢失和漏液现象,“U”形卡有无丢失,“U”形卡是否到位、单销或用铁丝代替等现象。 (4)检查支架的各类千斤顶有无漏液、窜液和活塞杆弯曲,损伤、变形等现象,损坏弯曲的进行更换。 (5)检查推移千斤顶,后连接头和推移杆连接情况,推移杆有无变形和损伤,十字头连接销是否齐全且连接可靠,影响使用的进行更换。 (6)检查各固定销是否齐全,否则进行处理。 (7)检查护帮板使用情况,损坏的必须进行处理。 (8)检查端头架底座连接销和千斤顶连接销使用情况,检查推移梁有无变形开焊现象,否则必须进行处理。 (9)检查转载机辅助千斤顶完好情况和使用情况。 (10)检查易损备用件是否齐全。 (11)认真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2.周检 (1)检查支架的四连杆和各类千斤顶,侧护板的连接销是否牢固,丢失予以处理。 (2)检查立柱和各类千斤顶达不到初撑力和工作阻力的原因。 (3)检查和处理漏液、窜液的操纵阀、安全阀和各类控制阀。 (4)对于检查出的磨损严重和已损坏的部件及时更换。 (5)认真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3.月检 (1)按照支架的完好标准逐架进行完好检修。 (2)对安全阀要轮流进行性能试验,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3)更换漏液、窜液、开焊、变形的立柱,推移千斤顶及更换变形、断裂的推移杆。 (4)如实填写检修记录。 4.其他 (1)每天提前准备好各类零配件和工器具。 (2)更换下的旧高压胶管码放整齐,定期回收。 (3)更换下来的坏操纵阀、安全阀和各类控制阀及立柱、推移千斤顶等及时回收升井交机电一队进行维护。 (4)每班生产结束后及时将支架手把限位装置进行恢复。 (5)井下备用的各类千斤顶、立柱、阀片、安全阀、高压胶管等必须妥善保存,防止煤尘、煤岩进入,损坏液压系统。 (七)提升绞车及回柱绞车检查维修制度 1.班检 (1)检查绞车安装地点顶、帮支护是否安全可靠,无杂物。 (2)检查绞车安装固定情况,回柱绞车四压两戗接顶要实;用混凝土基础的或地锚固定的,检查地锚的基础螺栓是否松动,变位。 (3)检查绞车的制动闸和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mm,闸轮磨损不能大于2mm。 (4)检查绞车护栏、护罩是否完好,各部螺栓是否松动。 (5)检查“一坡三挡”设施是否完好。 (6)检查绞车按钮、信号是否灵敏可靠。 (7)填写好检修记录台账。 2.周检 (1)执行班检内容。 (2)检查钢丝绳是否存在弯折、硬伤、打结、锈蚀、断丝等情况。 (3)对钢丝绳进行定期加油维护。 3.月检 (1)认真检查备用件是否齐全 (八)电气设备检查维修制度 1.变压器 (1)每年清理一次外表积尘和其它污物,紧固导体连接螺栓。 (2)停止运行时间超过72小时,再次投运前应做绝缘试验,用2500V摇表测量,一次对二次以及对地≥300MΩ,二次对地≥100MΩ,铁芯对地≥5MΩ(注意拆除接地片)。如达不到,则应做干燥处理。 (3)每月检查一次有载调压开关:在光暗时检查开关本机接线柱等是否有电晕现象(兰光和红光闪亮)。如有,必须在停电后用脱脂棉纱擦拭干净。 2.高压开关柜 (1)每日必须定时巡视、查看柜内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2)每年清理一次柜内外积尘污物,紧固导体连接螺栓,对断路器等操动机构加注润滑油。 (3)每年检修做一次高压预防性试验。 3.低压配电柜、中央信号屏、直流屏 (1)每年检查、校验各电流表、电压表的是否准确可靠。 (2)每月检查各绝缘件有无破损、受潮。保护接地的连接是否可靠。 (3)每月检查辅助电路元件,包括仪表、继电器、控制开关按钮、保护熔断器等是否正常。 (4)每月检查辅助电路端子及接插件是否牢固可靠。 (5)每月检查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信号指示是否准确。检查直流屏畜电池是否正常,必要时检查液位、测量比重。 (6)每年清理一次柜内外积尘和污物,紧固导线连接螺栓,检查各引出线的老化情况。 4.电动机及起动控制柜、动力配电箱 (1)每天检查: ①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响; ②电机外壳温度是否正常; ③起动控制柜上仪表和指示灯是否正常; ④起动备用电机,试运转5分钟左右,并检查有无异常。 (2)每周检查: ①检查起动控制柜内交流接触器、时间继电器、热继电器、中间继电器动作是否可靠,及其触头磨损状况,必要时给予更换。 ②检查开关触头是否牢固、有无烧伤、分闸及合闸动作是否可靠。 ③测量电动机的绝缘状况,以及接线盒内接线端子是否松动。 ④检查主回路接线端子、导线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⑤检查控制回路接线端子、各接插件是否可靠。 ⑥检查磁放大器线圈绝缘状况。 ⑦检查柜内绝缘件是否有破损和受潮现象。 (3)每年维护保养 ①对所有起动柜内作一次除尘去污。 ②检查所有导线接头、接线端子表面氧化状况,去除氧化层。 ③检查所有导线老化状况,必要时更换导线。 ④更换已经老化、磨损严重的元件。 ⑤检查电机轴承间隙,加注润滑油;对磨损严重,间隙过大的轴承,必须予以更换。 ⑥检查电机绝缘状况,有绝缘下降的,必须对定子绕组做浸漆处理。 5.母排 (1)每月检查各楼层母排插接箱接线端子是否松动,紧固是否牢固。 (2)每半年紧固母排接头连接螺栓。 (3)每年清扫母排外壳积尘和污物,特别是水平布置的母排。 6.照明配电箱 (1)每周检查箱内各开关、保险是否正常可靠。 (2)每年检查各进出线是否有老化现象,清除导线接头及接线端子表面污物和氧化层。 (3)更换失效或有缺陷的电气元件。 三、考核办法 1.岗位工及班组长不按要求落实班检制度的每次给予罚款200元。 2.维修电钳工不按要求进行检修、维护设备的每次给予罚款200元。 3.设备出现影响超过1小时的,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工长罚款100元。 4.设备影响超过1个小班的,根据责任大小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写出设备影响的通报,并承担矿处罚。 5.设备使用单位未切实落实设备日常检修制度而导致设备不能正常生产的按生产管理办法进行处罚(时间按当班影响生产时间累加计算)。 第三章 其他制度第一节 工作面单体支柱阻力监测制度为准确监测回采过程中超前支护单体支柱工作阻力变化情况,用以监测分析采动压力影响范围,确保超前支护安全有效。在回采工作面两道超前支护进行监测。 1.每日检修班安排专人利用压力枪或压力检测仪进行初撑力监测,初撑力必须达到90kN(11.5Mpa),否则要进行二次注液或更换支柱。 2.两道超前支护均不小于120m,均匀选取10个测点进行监测,使用压力检测仪,并做好记录。 3.超前支护使用支柱前,必须检查支柱的外形零件是否齐全,支柱有无弯曲、凹陷、缺爪和漏液等现象,有一项不合格不得使用。 4.所用支柱必须架设牢固,并用双股尼龙绳拴绑牢固,防止倒柱伤人。 5.支柱严禁架设在浮煤或浮矸上。底板松软时,应穿戴柱靴,钻底量不大于100mm。 6.支柱支护高度不得超过支柱最大允许高度;活柱量小于200mm时,应及时回撤,更换支柱,避免压死支柱。 7.每班由验收员对两道单体支柱进行监测,发现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及时二次注液升紧或更换补打,并认真填写记录。发现弄虚作假的,罚款200元/次。 8.压力枪使用后,应挂在支柱上,班后回收至工具箱,避免乱扔乱放导致丢失。当班导致压力枪丢失或损坏的,由验收员承担。 9.单体液压支柱必须编号挂牌管理,单体液压支柱在井下使用8个月后,必须升井检修,不得带故使用。 10.对于特殊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或者损坏、失效的支柱,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 11.支柱必须定期进行抽查,抽查2%合格率达到90%方可继续使用,不合格支柱必须上井检修。 12.每班交接班验收员要向下一班验收员交清支柱情况。 第二节 设备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不断加强采掘设备管理,充分发挥采掘设备效能,减少设备影响事故,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采掘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管理原则 1.采掘设备管理的组织机构(成立矿采掘设备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机电副矿长 生产矿长 副组长:生产副矿长 成 员:机电副总,生产副总,安全副总,机环部部长,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管理部部长,财务经营部分管副部长及各部室业务主管,,机电一队队长、技术副队长,各采掘队队长、机电副队长。 2.采掘设备管理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各负其责、分级管理、分头落实的原则; (2)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检修、谁把关,谁包机、谁维护,谁操作、谁负责,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3)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二、采掘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和管理范畴 1.采掘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的采掘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经济效益。 2.采掘设备的管理范畴:各型采煤机、掘进机、综采支架、乳化液(喷雾)泵、刮板输送(转载)机、胶带输送机、耙岩机、喷浆机、反井钻机、调度绞车、回柱绞车、各类抽放泵、钻机、各型开关、局扇、电机、综保及锚网支护机具等与采掘活动有关的各类设备及其附属装置、配件。 三、采掘设备的管理职责 1.机环部是全矿采掘设备管理的的业务职能部室,主要负责全矿采掘设备的综合管理、采掘设备的地面检修及各有关部室、区队采掘设备管理台账的检查业务,对全矿采掘设备的使用状况、技术性能、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1)负责采掘设备的采购计划、租赁、调拨、外委大修计划、技术档案管理、操作规程的编制等工作。 (2)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好采掘设备检修、试验、发放、安装、移交、质量验收制度。 (3)对新购置、租赁或大修进矿的采掘设备以及各有关区队安装、检修的大型采掘设备,都必须按设备原始设计配齐各零部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验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要对其质量、使用场所和安全性能严格把关,查验和保存“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技术资料,并且将全部图纸、使用说明书、试验报告等有关资料存档建账。 (4)防爆电气设备两证一标志(即“产品合格证” “防爆合格证”、 “煤安标志”)齐全方可投入,若为检修设备则必须有“检修合格证”, 严禁投入“三无”产品。 (5)加强对采掘队的机电技术指导与管理,保障供给所需的设备及安全附属装置。合理安排设备检修工作,做到井下生产有足够的备用件,保证不影响生产。 (6)负责检查机电一队、各采掘队设备管理台账及井下设备或备件备用情况,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标准或规定进行设备的使用及维护工作。 (7)经常深入井下、车间,加强采掘设备的检查,准确掌握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状况,建立健全有关检查记录;负责落实《煤矿安全规程》机电方面各项规定;每月严肃认真地对各队的设备完好率进行检查、评定、考核;落实好矿有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8)对于租赁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向公司及设备租赁站提出书面报告或申请停租,并及时联系将设备送交设备租赁站清帐,尽量减少本矿采掘设备租金及占用费。 2.生产技术部是全矿矿采掘设备的主管部室,主要负责对各采掘队设备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各采掘工作面设备管理台账,并对各采掘队设备管理台账、使用状况、技术性能、维护保养等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1)建立健全采掘工作面设备使用台账,做到“账、物”相符,准确掌握设备的动态,做到账目清、状态明。 (2)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抓好采掘设备现场管理。负责对各采掘队的设备管理台账、设备技术性能、现场使用、操作、维护、检修等情况的检查落实,督促下属各采掘区队管好、用好设备。 (3)督促下属各采掘队落实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包机、保养、安装、验收工作,搞好设备清洁,做到开关上架、牌版齐全、小型电气上板、缆线悬挂达标。落实采掘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与采掘设备有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4)按矿井生产接续情况,结合我矿采掘设备现状,合理设计工作面、安排采掘作业,满足设备规定使用条件,充分发挥其效能。 (5)要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开采”等部分的各项规定,从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审批到日常业务管理各环节,督促各采掘队落实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装置(设备的防滑、锚固装置,制动装置,控制闭锁装置,防护栏、罩以及由机电类产品构成的安全保护装置等)方面的各项使用规定。 3.通风灭火部是全矿与一通三防有关的采掘设备的主管部室,负责与一通三防有关的采掘设备的使用状况、技术性能、维护保养等情况的检查落实。 (1)负责对各通灭区队有关采掘设备的台账建立、使用状况、技术性能、维护保养等情况的检查落实。 (2)负责与一通三防有关的采掘设备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现场落实。 (3)在审批涉及采掘设备的有关规程、措施及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时,从《煤矿安全规程》通灭专业角度严格把关,对与本系统有关的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装置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好与采掘设备有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4)要经常检查、督促下属各区队落实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检修、保养制度,管好、用好设备。搞好设备清洁、做到开关上架、牌版齐全、小型电气上板、缆线悬挂达标。 4.安全管理部是全矿采掘设备的监管部室,负全矿采掘设备的安全管理责任。 (1)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要按照矿安全生产的总体安排和部署,加强采掘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并督促各业务部室、区队落实好采掘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装置的各项使用规定,在审批作业规程、安全措施时严格把关。 (2)落实好矿有关的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3)安排安检人员经常检查设备及其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完好、有无安全隐患,操作人员是否按章操作,发现重大安全问题有权停止生产并督促整改。 5.财务经营部是全矿采掘设备的辅助管理部室,负责采掘设备及其材料配件的出入库管理、供给、协调等工作。 (1)保障供给安装、维护采掘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装置所需的零配件、材料。 (2)对购置、调拨、租赁的用于井下采掘生产需要的电器、仪表、器材、缆线及其他材料的安全性能把关,严禁使用“三无”产品,注意验看和保存“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安标志”等技术文件。 6.机电一队是采掘设备的检修区队,负采掘设备的日常管理、检修、试验、验收、发放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采掘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装置的检修、试验、验收、保管、发放等工作,负责采掘设备技术资料、档案的建立和保存工作。要建立健全采掘设备管理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准确掌握设备的动态,做到账目清、状况明、备用足。 (2)建立健全采掘设备履历表,要将主要设备或大型设备的检修、使用及大修情况及时登记,做到动态跟踪。 (3)对每一种类采掘设备及备件要有一名主管队长,具体负责采掘设备及备件的管理,建立专用台账,做到设备账目清楚,且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要指派人员经常对井下现场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对闲置或损坏设备及时升井检修。 (4)凡是本队能检修的设备,均由由本队负责安排检修;确因本队技术能力有限而修理不了的,可上报外委大修计划进行外委大修。 (5)新购置、租赁或大修进矿的采掘设备,必须配合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并经试运转正常后方可入井使用,并且将有关资料存档建账。要对其质量、使用场所和安全性能严格把关,严禁 “三无”产品投入使用。 (6)严格落实好采掘设备安装、检修、移交、验收、发放制度,建立台账,保存好有关记录、资料。 (7)加强对采掘队的机电技术指导、管理与支持,保障供给井下所需的采掘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装置。合理安排设备检修工作,要做好主要采掘设备备件储备工作,做到井下生产有足够的备用件,使之不影响生产。凡因缺少备件导致生产影响的,按矿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追查处理。 (8)车间设备必须分类存放,有明显标志,待修、检修、完好设备必须分开区域存放,不得混在一起,做到精细化管理。 (9)对于租赁设备停用后,要及时向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或申请停租,并及时配合主管部室将设备送交供应公司清账,尽量减少其租金及占用费。 (10)每月20日前将采掘设备备件台账及有关报表报送机环部。 (11)认真落实各级、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人员必须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7.各使用区队对采掘设备负现场管理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本矿、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矿采掘设备管理的要求,并完成各项指标。 (2)正确处理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坚持抓好预防性检修,安排好本单位设备维修所需配件的计划、领用和管理工作。 (3)在接收、领取设备及使用、装置、器材等时,要安排专人检查是否完好可靠、其附属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合格,有无安全隐患和缺陷,确认无问题方可接收、领取,要严格按允许条件和场所使用。 (4)技术副队长在编写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时,要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对设备及其附属安全装置使用、管理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 (5)各类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必须按章操作,严禁违章、野蛮操作,严禁带病运转或操作安全装置不全、不正常的设备。 (6)要加强对使用现场设备备件的管理,避免设备在井下长期存放。对于电器设备,现场存放时间不得超过30天,以防设备受潮造成绝缘降低而无法正常使用。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按照规定在3日内交回检修单位,并及时办理销账手续。 (7)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技术管理档案,负责向矿职能部室统计和呈报采掘设备管理有关报表。要配合设备主管部门做好设备的事故统计、追查处理工作,积极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重复发生。 (8)推广应用采掘设备管理先进经验和方法,组织好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操作人员的培训由本区队上报计划和名单,由培训中心负责委托培训学校或聘请技术人员具体实施,培训考试成绩作为申办操作证的依据)。 (一) 设备检修 1.机电一队和有关检修区队负责全矿采掘设备地面检修,各井下使用区队负责采掘设备的现场检修。设备检修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检修台帐,记录检修所耗配件、材料及各种技术数据。 2.设备检修按《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执行,零配件的检修质量应满足设备使用要求。有防爆要求的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窑街煤电集团公司防爆电气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 3.各区队要保证采掘设备检修质量,落实检修责任。对于投入使用后72小时内运转不正常或损坏的设备,由机环部组织鉴定,首先排除只有重载试验方可发现的质量缺陷等问题,确因检修质量问题造成生产影响的,按生产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查处理。 (二) 设备试验 1.对于各类设备,应进行空载、重载运行试验和保护功能动作试验。对于地面车间无法重载试验的,要在井下使用现场进行重负荷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2.对于水冷式(减速箱、电动机等)设备,入井前必须对冷却系统进行试验,试验时间应不少于10分钟,冷却水压力、流量符合设备出厂技术要求,在确认冷却系统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对有打压要求的设备部件必须进行打压试验,如:高压胶管、立柱安全阀及各类千斤等。 4.对于带喷雾装置的采掘设备,检修完毕后必须对喷雾系统进行试验,做到喷雾齐全、完好、有效。 (三) 设备发放 1.采掘设备的发放工作由机电一队设备发放(监护场)工负责,设备发放必须执行调拨单制度,无设备调拨单严禁发放设备。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办理调拨单手续的,由领用单位打借条,并经机环部、机电一队值班人员签字后方可发放。领用单位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调拨单。 2.机电一队必须制定本队设备发放制度,建立设备发放专用台账。发放设备时,发放人员必须详细登记,使用单位领用人必须签字认可。 (四) 质量验收 1.机电一队车间采掘设备日常检修质量验收由各车间验收员、分管队干部负责,经验收合格的检修设备、部件,验收员应粘贴检修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配件不得入井使用。要建立健全检修、验收台账、记录。 2.由各使用单位自己安装的刮板机、胶带机、耙岩机等设备,在使用前由本队跟班干部、工长、验收员、司机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后方可使用。任何设备在使用前均必须有验收程序,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准使用。 3.对于采煤机、综掘机、反井钻机、端头支架、大型刮板机等设备,机电一队调试、验收完毕会,还要经相关部室人员现场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未经部室验收的大型设备原则上不许投入使用。 4.局扇、钻机的安装,由通灭队、双防队主管队干部、工长、电工等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并填写验收记录后方可移交使用;掘进工作面“双风机双电源”、“三专两闭锁”等设施的质量验收和移交执行矿上的相关专项规定。 5.综采工作面设备及综掘机安装竣工调试正常后,机环部组织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通风灭火部、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共同现场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所有用于提升的各类绞车及安全设施在投用前,由机环部、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共同验收,签发“运行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五)设备的安装、移交 1.综采工作面设备及综掘机的安装工作由矿召开专业会进行安排。各煤巷、岩巷掘进工作面设备由本队负责安装。 2.综采(综掘)工作面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由主管部室牵头、相关部室、区队参加,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移交使用单位管理。各采掘队因转移工作地点等情况需相互移交设备的,由移交单位、接收单位自行办理移交手续,并及时到主管部室办理清账、建账手续。 五、采掘设备的现场使用维护管理制度 1.各使用区队要配备专职的机电队长,主抓各类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及管理,严格落实包机制,狠抓设备完好。对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的各有关规定,必须安装齐全并坚持使用好设备及附属安全装置。 2.各使用区队要严格执行设备使用与检修维护相结合的原则,按照采掘设备管理原则,落实设备的使用、操作、维护、检修等制度,并实行设备管理专人负责制,设备使用要指定专人持证操作,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本队管理人员要教育、督促操作人员、维护人员,遵守设备管理各项制度,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3.要坚持设备的维护保养与预防检修相结合的原则,要经常性地开展设备故障诊断工作。要进一步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坚持设备隐患自查、问题自改、责任自负原则,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设备投入使用后,本队包机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对出现故障的设备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及时检修,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业务部门和上级反馈信息,以采取措施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必须合理使用设备,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的,进行追查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影响生产的损失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6.对设备存在的问题,检修班必须全部处理完毕后,方可进入生产班生产,否则,造成设备损坏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7.设备维护要实行包机制,包机组负责主机及附属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对设备关键部位必须进行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并做好记录。 8.设备的检查、维护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加强防爆管理,杜绝电气失爆。综采、综掘设备完好率要达到100﹪。 9.加强设备润滑管理,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确保设备合理润滑。 10.综采队要执行好“生产、检修”交替作业方式,做到正规循环,使综采工作面达到人、机、环境的和谐,并且各操作工种(采煤机、刮板机、综采支架、胶带机操作工)的现场交接班检查记录齐全真实,填写认真,要建立健全各种设备检修维护记录。 11.要组织好每月一次的停产检修,检修计划应结合设备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制定,检修要有针对性。 12.所有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停电状态下进行,采煤机或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的检修,必须将两种设备全部停电后进行;液压系统的检修必须在系统卸载或采取可靠的支撑手段后进行。 13.设备检修完毕经检查验收合格后,必须进行试运转,查看设备声响、温度是否正常。只有在设备试运转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14.设备维护、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及设备使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六、井下采掘设备出现疑难故障的处理规定 1.井下在用采掘设备出现疑难故障影响正常生产时,各主管部室要配合调度信息中心,积极从全矿各单位抽调技术骨干参与抢修,被抽调单位值班干部及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对推诿扯皮及无故不执行指令者按有关制度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提交矿有关会议进行严肃处理。 七、三矿采掘设备管理处罚办法 (一)对出现以下情节的单位及个人,处以100—200元的罚款: 1.不按规定上报采掘设备有关报表、台账的单位负责人、相关责任人。 2.设备移交其它单位使用后,不及时办理移交、清账、建账手续的责任人。 3.不办理调拨单手续而领用或发放设备的相关责任人。 4.未建立设备管理台账、技术档案、履历表的设备检修单位相关责任人。 5.未建立设备管理台账的设备使用单位责任人。 6.井下闲置设备、部件、配件不及时回收出井交回检修单位的相关责任人。 7.设备管理账目不清的单位负责人及主管责任人。 8.设备检修、验收、发放不做记录,造成设备损坏时查无实据的责任人。 9.在用采掘设备不完好,连接、紧固件不齐全,现场或设备表面卫生差、不按规定摆放设备的现场负责人。 10.电气设备放置地点有淋水、滴水现象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现场负责人。 11.回收设备过程中损坏或丢失设备零部件的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 12.检修时未配齐喷雾装置责任人或现场不按规定使用喷雾装置的现场负责人。 13.胶带机运行时打滑、跑偏(上部胶带超出滚筒和托辊边缘,下部胶带磨擦机架)的,胶带输送机托辊不齐全、不转的,胶带有破裂现象,发现后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用板皮等物件强行垫衬胶带以控制胶带跑偏的,清扫器不齐全、不起作用的,巷道低凹处由于排水不及时,托辊或胶带被水浸没的使用单位现场负责人。 14.对于承压设备检修后未进行打压试验、水冷却式设备入井前未对冷却系统检修、试验的相关责任人。 15.刮板机运行时刮板链歪斜(不超过一个链环长度为合格)的、刮板缺少数超过2%的,有甩头刮板、链条的,刮板机掉链、出槽运行的,缺少压链块和拔链器运行的现场负责人。 16.采掘设备各润滑部位不按规定加注润滑油或油量不足、油质不符合规定而使用的现场负责人和单位主管责任人。 17.小绞车闸把过位,不处理而使用的操作人员。 18.小绞车钢丝绳排绳不整齐,绳头、操作按钮不上锁的责任人。 19.电机对轮销子不齐全、不合格、不安装弹性垫而开机的现场负责人及操作人员。 20.设备使用前未进行安全检查、不填写检查记录而直接开机的操作责任人。 21.检修车间不按规定配备验收员的检修单位负责人。 22.接到通知后不参加采掘设备现场验收的部室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 (二)对出现以下情节的单位及个人,处以200—400元的罚款: 1.不按规定配备主管采掘设备的机电副队长,未成立设备检修、包机组或包机责任制不落实的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 2.设备存放过程中保养不到位,未采取防潮、防腐措施致使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单位负责人。 3.设备检修质量不过关而影响生产的检修、验收人员。 4.新旧综采工作面接替生产时,不及时清帐、建帐的使用单位主管责任人。 5.设备的检修、安装、调试质量不合格的单位主管责任人。 6.大型(采煤机、掘进机、反井钻机等)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相关部室联合验收而投入运行的使用单位责任人。 7.提升小绞车安装后未经验收、未发放运行许可证而投入使用的直接责任人。 8.采掘设备液压油箱油量不足而使用的现场负责人、操作责任人。 9.新到设备到货未经验收而入井投入使用的相关单位责任人。 10.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外借设备、部件的责任者。 (三)对出现以下情节的单位及个人,处以400—800元的罚款: 1.出现整台(件)丢失设备的使用单位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 2.不及时检查处理故障,使设备带病运转的现场负责人及操作人员。 3.小绞车的闸带断裂,磨损余量小于3mm,闸瓦间隙超过2mm的使用单位检修维护责任人。 4.未经同意私自改变设备、部件结构直接责任人。 5.因设备备件检修、储备不到位而影响正常生产的检修、使用单位负责人、分管责任人。 6.爆破作业时因防护措施不到位而造成设备损坏的现场负责人、相关责任人。 7.耙岩机钢丝绳不合格、磨损及断丝超过规定而继续使用的现场负责人。 8.采掘工作面设备出现疑难故障,接到抢修通知后不积极配合的相关责任人。 (四)对于因设备出现故障后不认真排查处理,强行开机或野蛮操作而致使设备损坏无法使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场指挥、操作责任人,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并按照“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使用单位承担被损坏部件70%的经济损失。 (五)对于在采掘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操作等过程中出现违章行为的责任人,按照《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隐患、员工“三违” 行为处理规定(试行)》进行处罚。 第三节 培训学习制度为了进一步提升职工全员素质,加强安全管理,采取集中强制性培训和队自主学习培训,特制定培训学习制度。 一、实施办法 1.矿素质提升中心根据阶段性活动的具体内容定期组织专项培训。重点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上级单位重要会议精神宣贯等 2.区队重点对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规定、制度培训学习。 3.授课和培训负责人必须提前备好课,并做好记录工作。 二、培训形式及要求 1.根据窑街煤电集团三矿安全技术培训规定,每周二进行安全技术学习,矿素质提升中心培训时间根据矿文件安排进行培训,其中素质提升中心集中培训时由业务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备课,队自主培训时由技术副队长进行备课。 2.素质中心将每日一题发布于“雨课堂”APP,职工及时在手机查看答题。 3.队组织每月一考工作,每月末24日前的一个星期二统一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4.具体要求: (1)每周一课:每周二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00进行队自主培训。 (2)每日一题:职工每天必须对发布于“雨课堂”上的每日一题进行作答,由素质中心后台监控,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罚。 (3)每月一考:每月末24日前一个星期二集中考试。 每月一考作为员工下月上岗依据,不及格者停工复训,复训后进行补考,补考及格者方可上岗,补考不及格者待岗。 (4)“三违”人员培训,“三违”人员包括公司查处及队严重“三违”人员。培训由矿培训中心、队技术员负责,培训结束后考试,考试不及格者继续停工复训进行补考。 (5)利用大倒班对职工进行“21+1”学习培训。 (6)新工人和连续7天未上岗人员上班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学习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制度、规定,并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处罚 1.不参加素质提升中心组织的专项培训,或人员未达规定数量,罚队长、书记每人200元。 2.未按期贯彻三大规程和安全形势教育,每查出一处,罚书记、队长、技术副队长每人200元。 3.未严格执行培训学习制度,或学习培训和考试及签名弄虚作假者,发现一个罚书记、技术副队长每人300元。 第四节 采煤工作面围岩观测制度围岩观测主要包括巷道表面位移监测、巷道顶板离层监测和工作面液压支架工作阻力监测,具体监测如下。 一、巷道表面位移监测 1.巷道表面位移监测是通过巷道表面位移十字布点法监测来实现。 2.巷道表面位移监测地点:五采区、七采区工作面进回巷道。 3.巷道表面位移监测点布置:进回巷道每50m安设一个测站,依次类推布置监测站(断层破碎带、顶板破碎地段、应力集中区、转角处、三岔点等特殊条件下增设观测站)。在测站的巷道中线与顶底板交点,腰线与两帮交点牢固安设4个监测基点。 4.监测方法:由专人采用钢卷尺配合游标卡尺依次量取顶—底、左帮—右帮的数据,分析得出顶底板相对移近量,并填写记录于牌板和台账。 5.巷道表面位移监测的处理: ①必须安排专人对巷道表面位移、巷道网包以及超前支护效果进行观测检查,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 ②监测点失效时,及时补设监测基点,重新量取初始值,填写牌板和台账,并及时汇报防冲办补设测站及测点的编号名称。 6.观测频率:正常情况下每周观测一次。如遇巷道变形或锚杆(索)受力持续增大时,应增加观测频率,每3天观测一次。 二、巷道顶板离层监测 1.监测地点:五采区、七采区工作面进回巷道。 2.测点布置:进回风巷每50m安装一组顶板离层监测仪(包括开口交叉点、断层、和破碎带增补顶板离层监测仪)。顶板离层仪安设在与巷道迎头最后一圈锚杆同排、距顶板中部锚杆托盘不大于200mm的位置。深基点固定在顶板上方7m处,浅基点固定在2.4m处。 3.巷道顶板离层监测的处理: ①安排专人对巷道顶板离层监测仪进行观测检查,发现巷道顶板离层监测仪达到临界值时必须及时汇报。 ②不能有效测读的顶板离层监测仪应立即更换,如果不能安装在原孔中,应在靠近原孔位置新钻一孔进行安装,新顶板离层监测仪的基点安设层位和高度要和原测点一致。 ③观测记录的数据要求准确,牌板填写整齐,数据整理上报要求及时。 4.观测频率:每周观测一次。如遇巷道变形或锚杆(索)受力持续增大时,应增加观测频率每3天观测一次。 第五节 敲帮问顶和现场安全确认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我矿顶板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敲帮问顶管理制度。 一、敲帮问顶方法 敲帮问顶是井下采掘作业开始前,顶板和岩壁无支护时,利用长钢钎之类的工具,去敲击巷道周围已经暴露而未加支护的岩层,使其发出声音,来探明周围岩体内部是否松动、断裂和离层的一种方法。 二、敲帮问顶工具 采用长、短钢钎等作业工具。 三、职责分工 1、敲帮问顶责任人:当班跟班干部。 2、敲帮问顶实施人:当班班组长。 3、敲帮问顶观察人:当班跟班队长。 4、敲帮问顶工序的顺序和范围:先顶后帮,从上至下,由外向里,每次敲帮问顶不超过1m,依次循环。 四、敲帮问顶制度 1.每班开工前及放炮后,首先由跟班队长、班组长、安检员、瓦检员认真进行“四位一体”安全检查,由班组长及时对工作面进行敲帮问顶工作,认真检查顶、帮及正前围岩情况,挑净活矸、危石、确保工作环境安全,确认无危险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 2.敲帮问顶时,其他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工作面。 3.敲帮问顶时,人员必须在有支护的条件下进行,严禁空顶作业。 4.敲帮问顶时,清除工作面及后巷的浮矸浮渣和裂缝浆皮。 5.敲帮问顶时,工作面顶板出现离层、断裂,又不能立即挑下时,必须立即进行支护或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必须牢固可靠。 6.敲帮问顶作业时,应注意观察顶板压力。 7.敲帮问顶时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 8.敲帮问顶必须保证退路畅通,严禁空顶作业。 9.敲帮问顶时,必须由跟班队长和当班班组长两人进行,由班组长进行敲帮问顶,跟班队长负责观察围岩变化情况。 10.掘进巷道在打眼、装药、连炮线等工作之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确保以上工作都能安全顺利进行。 11.每一位工作人员必须随时观察工作地点及后巷的围岩情况和支护情况,如有隐患,必须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12.掘进工作面必须备有长、短钢钎等敲帮问顶作业工具。 13.修理工在进入工作面维修之前,必须先检查顶板和巷道两帮的安全情况,如有活矸和支架变形,立即进行处理,只有在处理完,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继续进行工作。 14.回柱工作在回柱前先检查周围支架、顶板的完好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按回柱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回柱作业。 15.采煤工作面必须备有磅锤、长、短钢钎等敲帮问顶作业工具。敲帮问顶要由外向内,从下到上进行。 16.敲帮问顶时,先检查和维修工作面被崩倒的支架,再清除工作面的伞檐、危石。 17.采煤工作面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不得丢失顶煤和底煤。 18.敲帮问顶时,工作面顶板出现离层、断裂,又不能立即挑下时,必须立即进行支护或采取临时支护措施,临时支护必须牢固可靠。 19.开采急倾斜煤层时,必须有防止煤层垮落和片帮的措施(采用单腿棚或支架),点柱应紧靠煤壁,顶部要背实。 20.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存放点与工作面的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21.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22.敲帮问顶的操作方法是:人站在安全的地方,用手镐由轻而重地敲击顶板和两帮,如有发出“空空”或“嗡嗡”声,表示顶板的石块或煤帮的煤块已离层,有可能立即掉下来,应立即用长把工具把悬空的石块或煤块撬下来。敲击时,如果发出清脆的声音,也不能完全断定顶板没有问题;还要用手托顶板,再用镐轻轻敲击一次,如果手感有震动,就应立即在此处补设支架,把顶板支撑好,确保安全。 如果声音清脆又没有震动感,说明顶板没有离层,是安全的。 23.以上未提及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五、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安全员、班组长)现场安全确认,达到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安全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面或每项工程开工前,由生产部牵头组织各生产部室和相关区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制定作业规程或专项措施后方可施工。 (二)综采队每班开工前,由安全员、班组长对所在采掘工作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和验收,进行安全确认。 (三)安全确认的主要内容: 1.采煤工作面、超前、端头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柱(架); 2.掘进工作面支护及临时超前支护是否到位,有无失效支护; 3.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符合《规程》要求; 4.通风系统是否可靠,风量是否满足《规程》要求,有无漏风现象; 5.综合防尘装置是否可靠;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7.信号、通讯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8.机电设备保护是否有效,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9.溜子机头、尾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10.风、水管路是否连接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 11.巷道内有无积水、淤泥、杂物,物料及配件码放是否整齐,是否影响通风、行人; 12.工作面是否有透水征兆; 13.影响安全生产的其它安全隐患。 (四)安全确认人员要按照安全确认内容逐项进行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五)安全确认人员对工作地点安全确认后,方可下达开工指令,组织开工。 (六)当班带班领导对各作业地点安全确认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未严格进行安全确认的现象,对相关安全确认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节 油脂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油脂管理,杜绝和预防因油脂管理不善造成火灾或设备受损,特制定以下油脂管理制度: 一、油脂存放管理 1.油脂必须用原容器桶装,不得用其他容器盛装存放,油脂存放地点要保持清洁卫生,油脂装桶必须直立存放,严禁平放。 2.油桶在规定位置放置,并挂牌管理,油脂存放地点附近必须有消防器材。 3.装油容器必须加盖,不得把容器放在电气设备附近,以防起火。 4.油脂管理要专人负责,建立油脂管理台帐。注明油脂品种、领用时间、数量等信息。 5.油脂要按正常渠道进货,到货后要认真验收,领用时必须检查油桶是否完好,桶上必须有明显的标记,注明油种牌号、生产厂家和进货日期,超过储存有效期的严禁随意使用,必须有合格证,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二、各类油脂的领用 1.各队要设置专职加油工,定期、定职、定责、定奖罚。如因油脂缺少或更换不及时而损坏机械设备、液压元件等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领取各类油脂时,要用专用油桶领取(区队供应站),区队领用时要用小油壶(塑料壶15~20公斤)提油,用后及时送回存放处,且油壶要有标记,注明盛装品种。 3.按各种机电设备规定,选用符合要求的油脂,不准任意代替,特殊情况必须代用时,需履行审批手续。 4.发现油品变质或有其他异常现象,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油脂使用注意事项 1.井下使用的油脂必须装入专用容器内,由专人负责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油脂必须及时回出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专用容器内,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等也必须存放在专用容器内,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进行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3.换下来的油脂要全部回收交经营部过滤处理,并进行化验后,按油脂情况降级使用于润滑要求不高的设备上。不得将废油倒至井下巷道。 4.要定期检查和清洗过滤器,损坏的要及时更换。 5.各单位按照现有设备,建立设备润滑台账,注明设备名称、规格、加油部位、加油量、加油周期,上次加油时间、加油人员姓名等内容。加油和换油要专桶专人负责,要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油量和注油时间进行。 6.不同油品,不同生产厂和不同牌号的油不准混用,不得使用变质油,发现一次不合格罚款100元。 7.在检修设备时,必须将设备部件和油桶内用煤油清洗干净后,才能注入新油。 8.在向采煤机牵引部、液压绞车、掘进机液压系统加油时,注油用的加油器油嘴和设备上的油口要用绸布擦干净,不准用棉丝擦洗。 9.液压系统中的乳化液,要按规定的配比5%执行,不准任意降低配比和开清水泵。 10.变压油必须进行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要进行抽样化验,以保证安全供电。 附:各主要机电设备所用油脂种类的规定 1.采煤机牵引部,液压安全绞车液压系统,掘进机液压系统,绞车液压系统使用N100号抗磨液压油。 2.采煤机截割部摇臂,皮带机减速器、绞车减速器,主付井绞车减速器使用N320低压工业齿轮油。 3.乳化液泵喷雾泵的曲轴箱使用N80号机械油。 4.采煤机链轮,各种滚动轴承、各种销轴使用2号或3号钙基润滑油脂(钠基脂、3号锂基脂)。 5.液力联轴器使用22号透平油或22号汽轮机油或水。 6.乳化液泵站液压油:使用乳化油M-10,乳化液配比,油:水=5:95,即含6~8%浓缩溶液。(注:浓缩液配比必须采用自动配比器)。 7.电器设备防爆面使用(医用)凡士林或防锈油。 8.绞车轴瓦、电机车轴瓦使用N46号机械油。 9.电机车齿轮箱、煤机电机轴承使用二硫化钼2号或3号。 10.空气压缩机必须使用专用压缩机油。每一批次压缩机油都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做“闪点”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注意保管好检验报告)。 第七节 采煤面小材上提升运输专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小材上提升运输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范安全风险地段事故的发生,结合实际情况 ,特制定提升运输专项管理制度如下。 一、成立小材上提升运输专项工作治理小组 组 长:机环部部长 副组长:生产部主管采煤部长、安管部采煤主管部长 成员:生产部、安管部和机环部采煤业务主管,综采队队长、书记、机电队长、技术副队长、 各副队长、班组长及验收员。 二、工作目标 1.杜绝提升运输方面的违章行为,杜绝提升运输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 2.杜绝车辆掉道,斜巷跑车等事故。 3.各类提升运输设备安全保护或信号装置齐全、灵敏,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4.杜绝无证上岗,违章操作现象。 三、专项治理方案 (一)专项治理内容清单 专项治理主要针对绞车固定、各部位链接装置、离合、闸把、闸皮、钢丝绳、保险绳、钩头、一坡三挡、信号装置、轨道、地轮、照明、绞车管理牌板、转动部位防护罩及绞车准运证等的完好情况及使用状况。 (二)专项治理方案 1.绞车专项治理方案 (1)每班使用前,对绞车各类安全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未整改完毕不得使用绞车。 (2)绞车提升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安全红线规定。 (3)提升期间,不得使用闭锁不完好的矿车、材车及插销。 (4)提升期间,绞车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挂钩工严格按规定使用好“一坡三挡”等安全设施。 (5)车辆提升或下方到位时,必须发出停车信号,待车停稳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6)绞车配套的声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使用时严格按规定发信号。 (7)车辆互连时,车辆之间的插销、保险绳、三环必须齐全可靠。 (8)绞车钢丝绳不得超规定使用,出现死弯、断丝量超规定等必须及时更换钢丝绳。 (9)绞车及附属设备设施不得超负荷运转,不得带病运行。 (10)绞车转动部位防护罩不得有破损。 (11)挡车绳完好,符合要求。 2.轨道专项治理方案 (1)轨道铺设必按规定铺设枕木,道夹板、轨距拉杆、地轮必须按规定安装并保证齐全有效。 (2)轨道接头及高低错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车辆运行前必须检查轨道平直状况及相应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不整改不得运行车辆。 3.斜巷人机闭锁装置 (1)绞车处控制箱能够记录人员进入(闯入)时间、地点,同时能实时动态模拟显示绞车速度、矿车位置等,并能够存储。 (2)绞车运行前按照“六闭环”管理模式检查时,同时必须对人机闭锁装置显示器、控制箱、摄像仪、车场红外线传感器等进行检查,确保装置完好后方可使用。 (3)斜巷绞车运行时严格按照《小绞车操作规程》操作,当绞车房处声光报警装置发出报警时,绞车司机必须立即停止绞车运行,通过扩播装置喊话驱离人员撤离,报警解除后方可运行。 (4)人机闭锁装置使用过程中显示器、摄像头、控制箱、主站分站等设备设施必须干净、整洁,并保持设备表面不积尘污,严禁出现由于摄像头积尘厚导致显示器画面模糊等现象。 (5)人机闭锁装置原则上由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出现疑难故障使用单位无法处理时由机环部技术人员指导处理,出现摄像头熔接光缆等故障时由监测队维修工配合维修。 (6)维修工必须熟悉人机闭锁装置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和技术要求,每天必须对人机闭锁装置进行检查维护,尤其是对绞车处及各车场安装的传感器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各车场红外线电子栅栏经常处于互相接收状态,并填写好检查维护记录。 (7)人机闭锁装置安装完毕后必须由机环部、调度信息中心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单位使用,由使用单位全面负责管理。 (8)人机闭锁装置配合小绞车同时使用,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操作。 (9)人机闭锁装置出现故障时,斜巷严禁提升作业,严禁甩掉人机闭锁装置私自使用绞车,否则按“严重三违”追责。 (10)严格落实包机责任制,对维护保养不到位的人员或管理人员,由机环部和安全管理部进行追责处理。 (11)人机闭锁装置严格执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2)因安全生产需要改制或变更人机闭锁装置地点时,必须汇报机环部同意后方可作业,因工作地点发生变化需将绞车移交其他施工队时连同人机闭锁装置移交。 (13)外队使用提升绞车时,必须持证经过主管队当班负责人的同意,且要有外队跟班队长现场负责才能提升,否则禁止使用。 4.夜班及节假日期间,作业人员容易疲劳、精神松懈、思想麻痹大意,为确保夜班及节假日的提升运输安全,严禁对大件车辆运输做如下规定 (1)大件车辆界定,即:超长、超宽、超高等“三超”车辆,即:车辆及其长度超过矿车或平板车长度的车辆,重量超过车辆允许重量的车辆,宽度超过装载车辆两侧各100m的车辆。专用车辆执行专项管理制度,不按“三超”车辆管理。重量不小于5吨的车辆,即:装载物料、设备部件、设备后,整体重量超过5吨的车辆。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提升运输安全管理责任加大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把提升运输设备管理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各成员及维修工、班组长要狠抓具体措施的落实及现场管理,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员;加强机电安全管理,杜绝井下电器设备失爆,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各种保护齐全有效;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将提升运输作为安全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强提升运输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死面,做到隐患班班排查、班班治理,把治理安全隐患作为井下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对不认真排査治理隐患,未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根据管理制度进行严肃处理。各队建立台帐,队干部将当班查出的问题记录上台帐,并安排专人进行整改,落实闭合管理。 3.切实按照要求,加强现场治理: (1)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提升运输设备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杜绝违章操作、野蛮操作、违章指挥。 (2)小材上提升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一坡三挡齐全有效,并按规定使用。落实好底弯警戒,警戒人、警戒牌、警戒绳落实到位。提升绞车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运输提升时把钩工必须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矿车插销和连接闭锁装置要符合要求。 (3)落实好小材上提升运输期间的警戒工作。 (4)斜巷提升的钢丝绳,使用前由跟班干部或班组长检查钢丝绳完好情况,对钢丝绳人为造成损坏(正常磨损除外,要追查信号挂钩工责任,并由检绳钳工对钢丝绳立即处理,如隐瞒不报或私自处理者),及时上报更换,并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5)斜巷提升必须坚持“一坡三档”,在施工中如不使用“一坡三档”安全设施或损坏不及时修复者,每项给责任者罚款100元。 (6)斜巷串车提升必须符合《规程》规定,不得超挂多拉,连接时必须用三环、插销连接,并确保性能完好,不得用其他材料代替,否则每次罚款50元,每超挂1辆车,罚款50元。 (7)斜巷串车提升必须使用保险绳,一次不用者给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8)提升运输中不得用保险绳作为提升钩头,拉运物料,否则每次罚款50元。 (9)斜巷提升严禁蹬钩、扒车,如发现一次给当事人罚款500元 (10)斜巷提升运输放车或提车时,必须先发出上、下车信号,等对方返回信号后,再放车或提车,如不发信号或不返回信号者,每次给信号工罚款100元。 (11)斜巷提升超长或超宽材料时,必须用专用的材料车绑扎牢靠,如不用专用的材料车运输者,给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者由责任人承担。 (12)斜巷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否则每次给责任人罚款100元。 (13) 每次提升前跟班队长或工长、安检员必须检查安全设施、警戒到位后再提升,并填写《绞车运行记录》。 台账未及时填写,未进行提升前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罚款跟班队长或工长100元/次。 第八节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设备管理、明确包机管理职责,在静态包机的基础上加入动态包机,有效防止设备的加速劣化,延长使用寿命。同时降低设备的单机消耗,提高开机率,实现生产班设备零故障,特制定以下包机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矿成立包机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常务)、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经营矿长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机环部、生产部、通灭部、安管部、财经部部长、副部长。 1.领导小组职责: (1)统筹协调三矿机电设备停产检修工作。 (2)仲裁生产管理考核中存在争议的问题。 (3)把控设备的生产和检修之间的时间分配关系。 (4)协调解决材料配件供应问题。 (5)对矿井重要的或管理难度大的机电设备进行包保。 2.领导小组下设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运输环保部,机电副矿长任办公室主任。 机环部、生产部、通灭部、安管部部长、副部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各区队(含产品部、后勤部)队长、技术副队长、机电队长为成员。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办公室在包机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全矿生产管理考核工作。 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办公室职责: (1)负责全矿机电设备包机制度的落实和持续改进。 (2)协调处理全矿各单位上报的机电设备问题,合理安排检修工作。 (3)负责对各单位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设备人为损坏进行追查处理。 (4)负责对相关单位机电设备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情况进行督办考核; (5)负责督办落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各区队成立设备包机管理小组 1.成立以队长、支部书记为组长,机电队长、技术副队长为副组长,各副队长、班组长、设备包机组长为成员的包机管理小组。 其中采掘工作面的机电设备由机电副队长负责包机管理的常务工作。通灭系统和机运系统各队由技术副队长负责包机管理的常务工作。 各队技术副队长(机电技术员)负责本队的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涉及的机电设备各种图纸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机电材料配件的统一计划;机电设备相关台账记录的管理;参与设备的持续化改进;参与机电设备矿标准的制定等工作;负责上报设备定期检验申请。 2.管理小组职责 (1)对设备操作使用、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查修理相关制度和标准的制定、宣贯、检查、督导、考核、分析、持续改进工作。 (2)确保设备日检时间,交接班确保“互检”时间。 3.管理小组下设多个设备包机小组 从大班设备维修工中选出组长,(各生产小班统一由负责设备管理的工长为副组长,)大班维修工、小班操作工为成员。 4.包机小组职责 (1)设备包机的主要内容:包安全运转、包设备完好、包维护保养检修、包材料消耗、包台账记录、包文明生产。 (2)包机组长负责: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查修理等制度及标准的执行、落实、反馈;设备的技术指导,大班与小班设备维护保养工作协调;设备正确操作使用的内部小范围培训。 二、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巡检、点检、检修的基本要求 1.设备运行 设备的各级管理人员及具体操作和维修人员,应首先学习并熟悉设备的结构、原理、性能、用途、日常维修要点及其使用条件和使用范围;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做到“三知四会”(知设备结构、性能、原理、会使用、保养、检查、排除一般故障),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要随时注意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设备不得带病运转,不得擅自改动原设计、结构或甩掉其安全保护装置,不得超负荷、超使用条件、超适用范围运行设备。 合理使用设备,坚持正规循环作业,严禁野蛮操作。 2.设备维护保养 (1)设备维护指设备的预防性检修,防患于未然。一般由检修班人员负责执行 根据设备结构、性能、特点、运转情况、重要程度,明确该设备需要定期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完好标准、周期及主要工器具,以班检、日检、月检、季检、年检的日常检修计划形式表现出来。 (2)设备保养主要指清扫、紧固、润滑。一般由生产班人员负责执行。 清扫:指定位置的卫生清洁、防腐蚀、刷漆; 润滑:指定位置的润滑、更换油脂; 紧固:螺栓定期检查、按标准扭矩紧固。 安全保护:安全保护装置的检查试验等。 (3)对主要设备、大型设备、或有特殊要求(如防爆)的设备,要明确技术标准、量化检修工艺、执行验收制度,努力使设备保持原有的技术性能和安全性能。 3.设备巡检 (1)巡检是一种粗略的、不定量的设备运行管理手段。分为定期巡检、区域临时巡检。 巡检就是巡视检查,通过由外而内的“观察”,确认系统是否在正常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发现设备设施存在的隐患,及时安排、及时整改;查看工作人员是否操作规范,上标准岗。 定期巡检人员:一般由生产班跟班队长、班组长等负责执行。 区域临时巡检:一般由矿、部室跟班人员,检查人员等负责执行。 (2)巡检的八要和五法 巡检八要:要有计划性(定期、滚动式、全覆盖);巡检人员要技术过硬;巡检人员要有对应的设备管理权限;要积极与现场人员沟通交流;要对设备巡检;要统计现场问题;要现场沟通安排处理;无法现场处理的要上报反馈信息。 巡检五法: 视:零部件完好和设备运行状况。 听:运转声音是否正常。 闻:空气气味。 触:关键部位温升和振动。 谈:与使用者、维修人员交谈沟通。 4.设备点检 设备点检是一种详细的、定量的设备运行管理手段。针对在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中无法立即判断处理的领域,需要借助于人的感官和检测工具,按照预先制定的技术标准,定点、定标准、定人、定周期、定方法、定量、定作业流程地对设备进行检查。是对设备维护保养的具体进一步要求。它通过对设备的全面检查和分析,(通过对比完好新设备的性能)来达到对设备进行量化评价的目的。是设备是否预防性检修的重要依据。 设备点检是运用运行岗位的日常点检、点检员及其它专业人员的定期点检、精密点检、技术诊断和劣化倾向管理、综合性能测试等技术和手段,形成保证设备健康运转的五层防护体系,体现对设备全员管理的原则。 5.设备检修 设备检修就是通过生产班、检修班、巡检、点检人员的反馈,设备自动诊断、专家诊断,经验引导等方式,提前发现设备损坏前的预兆,安排进行的预防性检修工作、或者补救性的抢修工作。 检修工作要做到有计划、全覆盖、滚动式、灵活的预防性检修。要通过对长期检修工作的详细记录和研究,掌握设备各种工况下运转时的磨损规律,进而加强设备的早期诊断与维护保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在萌芽状态。 6.机电设备的运行、维修保养、巡检、点检、检修的相互关系 首先要明确设备管理的目的是协调好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减少无计划检修(设备故障停机),保证生产工作紧张有序的开展。 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制度、维持制度的正常运转和持续化改进、协调关系,负责巡检,参与点检工作。 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中的班检内容。 维修人员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巡检、点检工作。 7.设备管理实现零故障的对策 在故障发生前,通常都存在一些微小的、隐含的缺陷预兆。如果在故障发生前,对这种不引人注目的、最终导致故障的潜在缺陷加以重视,并及时改善,就可以消除故障。 (1)具备基本条件 所谓具备基本条件,就是指清扫、加油、紧固等。故障是由设备的劣化引起的,但大多数劣化是由于不具备基本条件三要素引起的。 严守使用条件 机器设备在设计时就确定了使用条件。严格按照使用条件使用,设备就很少产生故障。比如电压、转速、温度及安装条件等,都是根据设备的特点而决定的。 (3)使设备恢复正常 经常地对设备进行正确的检查和预防修理,使隐含的劣化明显化并使之恢复到正常状态。 (4)改进设计上和安装上的不足 应认真分析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过程中的不足或差错,并对这些缺陷加以改善。 (5)提高人的素质 所有的对策都要由人来实施,在实现零故障的过程中人是最根本的。首先,每个人都要有认真的态度,敬业的精神;其次,对故障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最后就是要提高操作和维修人员的专业技能。 三、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1.根据《煤炭工业设备管理规程》的相关规定,为确保设备检修质量和检修内容的完成,确定如下检修工作下限时间。由矿包机领导小组负责严格落实。 班检:每班交接班时不少于1小时的检修时间。 日检:每天有一个检修班,时间不少于4小时。 月检:每月一次,检修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停产检修:每年停产检修不少于16天(包括月检时间)。 2.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科学细化,确保制度合理到位,责权利有机结合,有力推动设备管理向精细化维修、预测性维修发展。各队重新修订本队的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 3.区队设备包机制度中主要包括:《xx队机电设备包机成员表》、《xx队机电设备包机管理制度》、《xx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标准》、《xx设备巡检标准》、《xx设备点检标准》、《xx队机电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正循环表》、《xx队机电设备巡检正循环表》、《xx队机电设备点检正循环表》、《台账记录填写规范要求》、《设备存在问题反馈交流沟通流程》 正循环表根据设备数的变化而及时调整,若设备无变化则每季定期核定一次,分送相关部室单位。 4.设备包机小组对设备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检查修理等做到全面自主管理,所包保设备的使用效果与小组成员的工资挂钩考核,形成管理制度。 5.设备维护保养、点检、检修工作,要求定项目、定任务、定质量,管理人员切实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落实。 6.每班班前会时,各包机组长要参照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正循环表,提前与值班队长沟通,合理安排检修工作,统一思想,全队一盘棋的推进检修工作。要提前安排准备好材料、配件、工器具。 7.检修班的静态包机工作,由当班跟班队长总体负责,由检修班班长负责组织落实检修工作:先按维护保养的正循环表分开人员,完成各设备的维护保养,后面集中众人力量完成设备检修任务。重点是工作量的安排必须合理,分开人员维护保养和集中人员检修必须控制好各阶段的时间。 生产班的动态包机工作,由当班跟班队长总体负责,一般由生产班三工长负责组织落实:按标准进行设备开机前的检查、检修工作,使用中操作规程的落实,设备巡检制度的落实,做好文明生产、台账记录、信息反馈等工作。 8. 正循环表作为区队日常安排包机维修工作的一个指导依据。也是反向验证包机小组人员构成合理性的一种方法。 制作时需要反复验证,将生产班和检修班人员合理组合,在设备生产、维护保养、点检、检修四个方面的用工合理分配,规避木桶效应。 9.常用工器具及材料配件和各种油类按消耗量备足,统一放置在规定地点。 10.生产班在设备运转期间,必须要有设备定期巡检人员,按时巡回检查。 11.对月累计使用时间低于72小时的机电设备可不安排班检及日检,但应由维修人员进行制度性巡回检查(每周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记录,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有计划地安排月检修或季检修。 10.各单位必须备足在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检修的相关工器具。持续改进使用现代化的工器具。 11.设备检修工作管理要求。 (1)根据现场问题的反馈,由队设备包机管理常务副组长负责,有计划、合理的安排设备在检修班时间正常检修。其中大型检修工作必须向队包机管理组长汇报,必要时全队协做。 (2)紧急抢修工作,必须由队设备包机管理组长负责,组织人员、全队协同处理。且同时向相关主管和业务部室汇报。 (3)矿停产检修前根据设备状况和设备检修周期,由区队提交停产检修项目内容,业务主管部室组织、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区队具体实施。 12.检修记录资料管理:为了保证设备的检修质量,提高检修水平,设备使用单位要统一标准按要求制作台账(主管部室和业务部室必须审核),管理检修记录资料。原始的检修纪录、运转记录当班必须认真填写,各台账定期进行归类统计、综合分析、总结经验,用于指导今后的检修工作。检修记录资料由各队保管备查,时间不低于2年。 积极推广应用网络化、信息化电子检修档案。 13.设备包机小组每次检修必须详细记录检修内容,及所投入的材料配件及其价格。月初由包机组长对所包设备根据台账记录统计上月设备单机消耗统计月报表,经机电副队长审核、机电技术员统计后,制作成报表及清单分送财经部、主管部室各一份。设备自安装当月开始进行单机消耗统计,至回收当月结束。设备回收当月,另报送设备整个使用周期内的单机消耗报表及清单,分析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四个方面的不足和长处。 14.建立事故分析台账,对发生的机电影响事故要进行统计、分析,查出原因,采取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15.各队每月月底前负责报送以下台账到相关部室。《皮带撒煤记录登记表及分析总结》、《矿车掉道记录登记表及分析总结》、《xx队机电设备备件台账统计月报表》、《机电设备统计及使用状况分析月报表》等 四.矿包机领导小组成员包机清单
包机要求 (1)领导小组包机人员:矿长、党委书记、矿总工、各副矿长、各副总,机环部、生产部、通灭部、安管部、调度中心部长每人各包机1台设备。 (2)包机分配时遵循个人业务、擅长专业、设备管理从难到易原则等进行分配。 (3)设备包机的领导,每月对所包设备进行巡检、指导工作次数不少于2次。 (4)在每月的矿机电专业会上由矿长负责,决定包机设备是否更新。 五、机电设备包保考核制度 1.各单位设备包机管理小组组长不及时组织修订本单位管理制度,不进行持续改进,造成设备检修工作开展没有有效依据,衔接不及时的,承担设备影响的一半责任。 2.班前会根据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正循环表安排的合理检修工作,而跟班队长只重生产不给检修时间和检修人员,而导致设备损坏的,承担全部责任。 3.检修人员工作期间如因不负责导致检修重大失误,致使发生机械事故要根据其性质追究责任。 4.生产班由于不遵守操作规程,野蛮操作造成部件损坏或丢失,生产班赔偿损坏设备部件损失的70%-100%。 5.生产过程中设备出现停机趴窝故障要积极进行处理,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排除故障,缩短影响生产时间,如因为了生产等原因,故意判断失误强行开机,造成设备二次损坏,按野蛮操作损坏设备处理。 6.如因配件或工具短缺而影响生产,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相关责任人。 7.设备的清扫、紧固、加油,不按标准执行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每处清扫罚款50元(设备关键螺栓严重生锈)、紧固罚款50-500元(设备部件紧固螺栓)、加油罚款50-1000元(各类润滑油,视可能造成的损失判断)。 8.设备的安装、使用、检修不遵循设备设计及使用条件的,情节严重的一次罚款1000元。 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一次不履行交接班制度罚款 200元,如因交接不清造成重大机械事故者追究其责任,并严肃处理。 10.相关人员不及时填写设备运行、检修等记录,一次不填写罚款 200元。各种报表(单机消耗、备用件台账等)不报送每延迟一天处罚200元,上报时间逢节假日则时间提前。巡检制度不落实每次罚款200元。 12.设备各种安全保护必须灵敏可靠,检查时一处不合格罚款 50 元。私自甩掉不用,责任人罚款2000元。 13.要严格按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进行操作,乳化液配比浓度合适,检查浓度不达标2%以下罚款300元,2-3%罚款200元,3-5%罚款100元。 14.对更换后,需要及时回地面检修的小型设备,不及时回收超过3天的,没有正当理由的,每台每天处罚500元,累计计算。 15.皮带机长时间撒煤,按矿相关文件精神处罚。 第九节 轨道、钢丝绳管理制度一、轨道标准 轨道施工标准为:枕木间距为700mm,偏差不得大于50mm;轨距600mm偏差不得超过+5;-2,轨道夹板不得松动,轨道接头高低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道接头间隙不得大于5mm,轨道不得浮离,压板齐全,固定牢固,直线段轨道应水平,直线两股轨道高低错差不得大于5mm。道渣石为轨枕的2/3及轨枕外露高度不小于50mm,轨枕下方应捣实。 道岔施工标准为:轨距按标准加宽后辙岔前后轨距偏差不大于3mm,水平偏差不大于5毫米,尖轨尖端与基本轨密贴,间隙不大于2mm,无跳动,尖轨磨损长度不超过100mm,尖轨根部轨缝不大于8mm,在尖轨顶面20mm处与基本轨高低差不大于2mm;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按标准轨距减小28mm后,偏差不大于2mm;道岔尖轨开程80—110mm之间。 二、管理规定 1.轨道距工作面10-20m时,小班开帮前进行回收,回收轨道放置回风巷,并限位固定,数量达到一车时,联系运输队回收。 2.轨道出现质量问题时,及时联系运输队整改。 3.轨道出现高低不平时,及时安排检修班进行下道调整。 4.轨道的配件螺丝由施工队收藏一定数量后上交运输队。 5.轨道铺设由运输队完成,回收由施工队完成。 三、钢丝绳管理规定 1.机环部钢丝绳专职管理人员按《煤矿安全规程》中对钢丝绳的要求,负责对全矿提升机、材上绞车的钢丝绳进行选型、试验、鉴定、检查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并收集、保存好所有资料及检查、试验记录。 2.机电二队指定一名主管队干部,全面负责提升机钢丝绳的使用、检查、剁绳、倒头、更换等工作,并对连接装置、钩头卡子等进行认真检查。 3.各材上绞车的钢丝绳由使用区队的机电主管队长全面负责做好钢丝绳的检查、维护、更换等管理工作。 4.物资供应站在接到机环部用绳计划后,必须按时将备用钢丝绳运回本矿备用,在搬用过程中,保证钢丝绳不受损坏,库存钢丝绳不得日晒雨淋,每盘钢丝绳的标牌及产品质量证书必须齐全。 5.提升机司机、小绞车司机必须每班对钢丝绳的磨损、断丝、固定等情况,做详细检查,凡发现磨损严重或有断丝时,要及时汇报队值班干部或机环部主管人员,做好记录,由矿钢丝绳主管人员现场检查鉴定,如磨损或断丝任何一项超过规定时,立即更换新绳。 6.提升机司机必须按章操作,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本班设备的运行情况及钢丝绳使用状况给下一班交清,如发现钢丝绳已打弯未交清者,责任由上一班人员承担。以后凡无故造成钢丝绳打弯等现象,一律按《集团煤电集团公司非伤亡事故认定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追查处理。 7.提升机班长对每台提升机的钢丝绳使用情况每周至少检查两次,若发现断丝、磨损超限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有小的弯子及时组织处理。机电二队每月至少对在用提升钢丝绳使用专用润滑油润滑维护一次。 8.运输队负责对所有主提升绞车道的地轮及车场立轮、逼绳轮进行安装、维修和更换;各材上绞车由使用单位负责对绞车道的地轮进行检查、维护、更换。要求地轮安装齐全,转动灵活,固定牢靠。地轮每少装一个或损坏一处者罚款100元,车场立轮不转者一处罚款100元。维护人员要巡回检查地轮和立轮的转动、固定情况,以便及时维修。 9.所有提升绞车道信号挂钩工必须持证上岗,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必须每班对绳头的固定情况及绳头以上30米内(材上为10米内)的钢丝绳磨损、断丝情况做详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在钩头30米(材上为10米内)内无故打弯一处给挂钩工罚款100元,弯子严重且不汇报者视为违章。 10.钢丝绳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准确、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发现记录弄虚作假者按违章处理。 11.信号挂钩工必须按各台绞车的规定提升车数挂车,严禁超挂,若发现超挂者,按违章处理。 1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的周期试验和检查制度。提升钢丝绳如果遭受突然停电或故障紧急制动猛烈受力时,受力段(钢丝绳从受力时离开滚筒的一点起和提升物之间的距离)的钢丝绳如有损坏或长度拉长0.5%以上时,此绳必须更换。 13.钢丝绳直径测量采用宽头游标卡尺,当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面积之比达到10%,经钢丝绳检查人员鉴定确认后,应予以更换。 14.合理的选用钢丝绳,严格执行各型绞车的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和提升定额,不允许超载运行。材上绞车提升定额按机环部、安全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联合下发的“小绞车使用许可证”的规定执行。人为损坏造成钢丝绳提前报废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造成事故的将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节 防冲培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和规范我矿冲击地压防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冲击地压防治相关人员防治意识和防治技能,防止冲击地压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安全发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安全培训规定》、《三矿培训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制定本制度。 一、教育培训对象 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的主要对象是井下相关作业人员、班组长、区队长、防冲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保证防冲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岗位防冲知识和技能。 二、 教育培训组织 1.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的第一负责人,对全矿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负责。 2.部室、区队长是本单位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室(区队)的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工作全面负责,技术负责人负责培训授课和考试出题阅卷工作。 3. 冲击地压教育培训总体由素质提升中心负责组织,牵头制定培训计划、聘请授课老师、确定培训人员、地点和时间,组织点名和考核。 4.防冲办公室配合素质提升中心负责制定矿井冲击地压防治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确定培训内容、培训人员及范围。 5.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根据培训需求负责提供培训内容。培训要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要根据培训对象不同确定具有针对性的方案和内容,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6. 集中培训由素质提升中心负责统一组织;送课上门到区队由培训中心通知,相关区队负责培训组织;自主培训由各单位自主安排并组织实施;外请专家讲座及走出去培训学习由矿统一安排。 7.冲击地压防治坚持“统筹管理、分层实施、逐级负责、突出效果”的原则。 8.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工作按层级(三级)分类组织培训。 第一层级:冲击地压防治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学习并熟练掌握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理论知识、评价设计、规程措施、岗位业务、事故案例等。 第二层级:防冲区作业人员。 学习并掌握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制度要求;学习并了解冲击地压发生机理、预测评价、监测预警、防范治理的基础理论和方法;学习并熟练掌握作业规程、技术措施、岗位技能、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层级:非防冲直接生产及管理人员。 了解冲击地压现象、原因及危害,掌握我矿冲击地压现状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三、冲击地压防治培训的内容 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安全生产及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通知要求;规章制度、理论知识、防治方法、评价设计、规程措施、业务知识、岗位技能、事故案例、冲击地压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等。 四、教育培训方式 1.冲击地压的培训方式有矿集中授课、送课到区队、区队自主培训、外请专家授课、走出去观摩培训、网络学习、专题研讨、每日一题、现场实践和个人自学等方式。 (1)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强化职工防冲教育,提升职工对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认识,使全矿上下认清冲击地压的危害和增强治理冲击地压的意识。 (2)集中讲大课:聘请有关教授、专家、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防冲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进行集中授课培训。 (3)送课到基层(送课上门):矿防冲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利用职工周学习日、区队安办会及班前会等到基层区队进行讲课。 (4)自主学习与培训:矿业务部室及区队利用每周学习日、安办会、班前会及业余时间进行自主培训和学习。 (5)请进来:聘请科研院所及冲击地压防治先进单位有关防治专家到我矿进行技术培训、授课和交流。 (6)走出去:派遣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冲击地压防治先进单位进行培训观摩学习。 (7)矿集中培训范围为冲击地压防治相关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区队长、班组长及工人代表。 (8)部室(区队)自主培训要求防冲主要部室、冲击地压防治队、综采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等做到全员培训;岩巷掘进队、通灭队、运输队、机电一队等单位结合本队工作性质和特点,对队干部及井下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9)自主培训以部室、区队为单位,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急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培训的内容主要有冲击地压防治有关政策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规程措施、防冲知识、事故案例教育等。 五、冲击地压防治培训计划 1.矿及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主要部室、区队要根据各自冲击地压防治教育培训基础、生产安排、教育培训需求等对一年的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工作进行计划,并将其计划融合到矿、部室、区队的年度总体培训计划中。 2.冲击地压防治办公室负责矿年度冲击地压防治培训计划的编制工作,并将计划报送矿素质提升中心。同时将培训计划写入年度防冲计划中报集团公司审批并执行。 3.新工人及转岗到冲击地压防治危险区作业或从事冲击地压防治技术及管理工作的必须进行转岗防冲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六. 培训考核与奖罚 1.培训老师授课前要认真备课,按时授课。 2.教育培训应坚持点名签字制度,对未参加的要及时补课培训。 3.矿及矿属冲击地压防治相关部室(区队)要依据培训计划、培训内容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专项考试,定期考试年度不得少于一次,专项考试依据集中培训任务和各部室(区队)培训要求组织考试。 4.培训考核应根据具体的培训主题可采用内容问答、书面答卷和现场操作等形式。 5.考试不及格不得上岗,必须经重新培训考试及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6.学习考试签名及成绩应存档保管以备查。 7.冲击地压防治培训工作列入相关单位月度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绩效考核中,具体考核分值执行年度防冲工作安排的考核规定。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人处以50~500元罚款: (1)培训主体责任不落实,培训不认真组织、不认真备课授课的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2)培训学习期间,学员不遵守培训纪律,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累计计算。 (3)无故不参加考试或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罚款200元。 (4)阅卷不认真、标准不统一的每次罚款100元。 (5)部室、区队安排未参加防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人员从事与冲击地压防治有关的工作,每发现1人,处罚单位负责人(部长、队长、书记)各500元,累计计算。 9.其他培训事项执行《窑街煤电公司三矿培训管理制度汇编》中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节 电气设备定置管理制度为了保证井下环境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装、更换、检修的规范化、标准化,对工作面设备、设施采取定置化管理。明确安装、更换、检修、搬运的标准,以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设备运作安全和环境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电缆吊挂定置化规定 1.电缆用专用电缆钩悬挂,间距统一为100mm。 2.敷设电缆时,最低电压等级的电缆吊挂在最上部,最高电压等级的电缆吊在最下。 3.与风、水管同侧敷设电缆时,电缆应在风、水管上部相距300mm,电缆禁止与瓦斯抽采管敷在同一侧。 4.敷设电缆时,同电压等级电缆间距为50mm,不同电压等级电缆间距为100mm。 5.通讯和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应分别挂在巷道两侧,如果在同侧吊挂,通讯和信号电缆应吊挂在电力电缆上方100mm,电缆吊挂高度至轨面不少于1600mm。 6.敷设电缆时,铠装电缆接线盒长度为1m,橡套电缆连接采用接线盒或冷补,冷补长度500mm以上,接线盒的吊挂应正面向外,用软钢绳绑紧两端,吊挂在两个结实的固定点上保证电缆不受力。 7.电缆最小弯曲半径为电缆直径的10~20倍。 8、电缆在接线盒两端,拐弯处、分岔处及每200m都应有标志牌,标志牌用厚度为1~1.5mm的铝板制作,长度为150mm,宽度为50mm,黑底白字,电缆与开关连接应成流线型。 9、多条电缆排列吊挂时,排列要合理,电缆间间距均等, 二、井下设备、设施安装定置化 1.低压电气设备间距0.8m以上,高压电气间间距0.8m以上,高低压电气设备间间距1m以上。 2.所有电气设备的电缆应走电缆钩或者吊挂整齐,电缆吊挂按本办法第一条规定执行。 3.所有电气设备各部位螺丝紧固,有弹簧垫,不出线的接线喇叭口用密封圈和挡板堵严。 4.电气设备接线符合要求:①电缆外护套伸入接线室长度为5~15mm。②密封圈厚度合适(安装后不出现喇叭口紧贴现象同时螺纹旋入量不少于全螺纹量的2/3),内外径合适,外径以正好能装入喇叭口为宜,内径应与电缆外径匹配(电缆穿过后,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间隙不超过1m)。③接线不出现鸡爪子、羊尾巴,不损坏电缆蕊线绝缘皮。④压接电缆合适,压痕深度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10。 5.所有透孔螺栓应穿透,并露出1~3扣,不透孔螺栓最少旋入量不少于全螺丝量的2/3。 三、绞车安装定置化 1.安装地点巷道支护良好,底板平整,顶板无冒、落危险,四周无其它物品、设备等。 2.绞车用四根底锚四角固定牢靠。 3.绞车距控制开关不少于10m,声光信号齐全 4.绞车距巷道两侧不少于0.5m 四、刮板运输机安装定置化 1.普通刮板运输机要平直,不准出现弯曲现象,可弯曲刮板运输机安装要平,可以适当弯曲,但不准有急弯。 2.刮板机运输槽连接平整,对角尺寸偏差不超过6mm。 3.刮板齐全,数量够,刮板链无倾斜现象。旧刮板弯曲变形不大于15m,刮板平面磨损不大于5m,长度磨损不大于15mm,变形刮板数不超过总数的3% 4.刮板运输机的联轴器安装正确,间隙为3~5m。 5.刮板运输机头距控制开关(启动器)、信号综保等2m以上 6.声光信号齐全,吊挂标准,各信号发送点之间的间距不得超规定。 五、乳化液泵的安装定置化 1.乳化液泵及泵站箱,距工作面200m以外,安装平稳。 2.管道拐弯、对接,不同规格管子之间连接都必须采用相应接头,吊挂符合标准。 3.乳化液泵及泵站箱距控制开关5m以外,乳化液配制浓度6~8% 4.乳化液泵站处,应有照明。 六、各转载点定置管理 安装喷雾洒水装置的地点:①主要运输大巷每100m一组。②带式输送机的机头和机尾各一组,中间每50m一组。③工作面进回风上、下山每100m一组。④采区运输巷每100m一组。⑤采区回风巷每100m一组。⑥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每100m一组。⑦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每80m一组。⑧所有放煤点和转运点,刮机运输机头等处各设一组。 第十二节 重点工程和零星工程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重点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安全管理,施工前必须进行风险分级管控和危险性预测,严格按照“三超”和“四精”管理模式进行管理,每项工程必须在施工前落实好验收关,做到“一工程、一会议、一纪要、一措施”,有一项不合格不准组织生产,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为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此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矿成立重点、零星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各副总、调度中心、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机环部部长及综采队的主要安全责任人组成。 2.重点、零星工程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主管部长为主任,办公室负责重点和零星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3.施工队成立重点工程和零星工程的工作小组,组长为队长,副组长为技术副队长和其他副队长,成员为工长、验收员。 二、管理要求 1、施工前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主要落实重点和零星工程的措施及准备情况,并安排专人负责验收。 2、生产技术部对每月的重点和零星工程提前计划,并安排各业务部室业务主管跟班,负责牵头验收工作。 3.施工队召开专项会议,贯彻安全措施和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重点和零星工程。 三、管理制度 1.每项重点工程和零星工程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2.重点工程必须严格落实矿、部队三级跟班制度。 3.零星工程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并有跟班干部现场负责安全监督。 4.重点和零星工程必须有验收记录和台账。 5.施工队重点工程跟班人员不得兼顾其他地点的跟班。 6.支援配合人员必须参加施工队的班前会,支援人员超过5人时支援队必须有跟班干部。施工队为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对支援跟班干部进行同责管理。 四、奖罚规定 1.安全顺利按时完成重点工作,根据矿有关制度和专项会议规定进行奖励,否则对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罚。 2.重点工程和零星工程支援人员与施工主体队同酬同得。 3.安全顺利按时完成,给矿跟班人员一次性支付跟班责任津贴120元/班。 4.若没有按专业会议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不予奖励。若发生人身事故,不予奖励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按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追查处理。 第十三节 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验收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和矿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制定了该项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全面达标,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达标办主任、采煤要素组长 成员:各生产部室副部长、业务主管,综采队队长、技术副队长、班组长、验收员 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信息中心达标办公室,调度中心副主任为标准化达标办主任,负责矿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体系的全面工作,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检查验收和日常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根据矿领导工作小组的分工,队根据分管范围和职责成立达标工作小组,组长为队长,副组长为技术副队长,成员为队干部、工长和验收员。负责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二、验收标准及要求 1.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的标准,及矿各类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验收管理。 2.生产部和综采队必须设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达标工作,且综采队每个班必须设立专职验收员,负责采煤面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并按工程质量验收表严格考核验收。 3.部室主管部长和各业务主管每周要不定期抽查采煤面达标情况,月底严格考核,日常检查占月末标准化验收的40%。 4.验收员由队直接管理,未按章作业或工程质量不达标,有权停止工作。 5.各类管路、缆线必须吊挂整齐规范,巷道文明卫生整洁。 6.工作面必须做到“四无”“三标准”“三直两畅通”,即巷道无淤泥、无积水、无杂物、无浮渣,材料码放符合标准、缆线吊挂标准、机电设备摆放符合标准,工作面煤壁直、溜子直、架子直,安全出口、两道畅通,高度达规定。 三、考核 标准化验收考核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为准,进行打分,查出问题根据一般问题,严重问题和低级问题每条问题分别按100元,500元和200元对当班跟班干部和验收员进行考核。 1.工作面支架接顶严实,达到初撑力,未达到每架罚100元。 2.支架拉成直线,且两立柱靠线,未拉直每架罚100元。 3.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架设,其最大仰俯角<7°,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茬(不得超过顶梁侧护板高的2/3),相邻支架加长杆,立柱、底座要平行,支架整齐,不咬架,顶梁间空隙不得超过100mm, 超规定,每处罚款100元。 4.支架、四连杆、柱窝、支架前后浮煤未清理,每架罚100元。 5.开机不开水,停机不停水罚款100元。 6.移架后移完刮板输送机后,不将供液手把回零,每架罚款100元。 7.采煤机停止牵引时,不将调速手把打到零位的每次罚机组工100元。 8.液枪使用后,放置在地板上,不吊挂起的,每次罚款100元。 9.工作面所打支柱的保险绳必须拴绑牢靠,三用阀方向靠老塘,且支柱垂直地板,架设平直,每项不合格罚款100元。 10.绞车按钮,绳头不上锁、拦绳不完好,每次罚机电队长100元。 11.工作面人行通道畅通,支架前及架逢间严禁堆放设备配件、单体支柱或半圆木等。如出现,每柱或木头罚验收员100元。 12.锚杆、板皮等杂物必须在装载机内或平巷溜子内取出,拉到皮带上一个罚验收员200元。 13.两道积水长2米、深0.2米,每处罚验收员100元。 14.采煤机割煤后要及时打出前探梁、护帮板,移架后端面距离不超过340mm,未达到每架罚跟班队长及验收员各100元。 15工作面顶底板要采直采平,未达到每架罚验收员100元。 16.支架一架不拉,后部溜子浮煤不清每架罚验收员100元。 17.支架推杆不得翘起,如翘起每架罚验收员100元。 18.支架歪斜不正,未调整支架,每架罚跟班队长、验收员、当班工长每人100元。 19.验收员井下台账不交,牌板不及时填写每次罚100元。 20.所有支柱必须完好,不得有漏液、降压、外观缺损支柱,如有必须更换,当班不更换每柱罚跟班队长200元。 21.各台开关及开关列车煤尘不清扫,一次罚验收员100元。 22.工作面及两道出现一根废旧锚杆,锚杆必须放在指定地点,否则罚验收员100元。 23.工作面支架拉移不直,工长验收员各罚款100元。 24.一个钢梁或超前支护不回收罚验收员及当班工长各200元。 25.泵站出现长流水一次罚验收员100元。 26.掐下的抽放管路必须抬到后巷码放整齐,否则,乱放一根罚验收员100元。 27.上下隅角必须剪网脱锚,一次不剪罚验收员及当班工长各100元。 28.下隅角不落实悬顶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当班验收员及工长各100元。 29.打眼设备在超前以内一次罚验收员100元。 30.大班用完工具,导链不放在指定位置一次罚验收员100元。 31.一坡三挡、按钮,绳头、上锁、盘绳、地轮、必须每班放专人负责落实,不检查落实一次机电队长200元。 32.进风皮带巷的托辊、废旧皮带接头不放到指定地点一次罚机电队长100元,验收员及当班工长各200元。 33.转载机或平巷溜子两边的浮煤不清一次罚验收员100元;采煤机割完煤后,采煤机上的浮煤一次不清罚验收员100元。 34.两道超前以内放一个闲置支柱罚验收员100元。 35.两道超前20米内的文明生产每班不搞罚验收员及当班工长100元。 36.抽放管路掐接不合适每次罚验收员及上端头工长100元。 37.输送机皮带头扒开(三分之一不做头)罚机电队长及大班工长各100元。。 38.支架上更换的坏千斤必须拉到回风超前以外,否则一个罚机电队长、验收员及大班工长各100元。 39.导链、夹板用完不放在指定地点一次罚验收员及大班工长各100元。 40.两道的冷却水及机组上的防尘水管子不吊挂整齐一次罚验收员100元。 41.当班遗留一付死架子罚跟班队长200元,验收员及当班工长各100元。 42.生产班在班后对两道煤尘不冲洗一次扣50分。 43.上端头两组四根花边梁配合液压支柱架设,一梁四柱,靠末架第一根花边梁间距不大于400mm,同一组间距不大于200mm,两组间距不大于1.5m,柱距不大于1m,如出现一项不合格处罚跟班队长200元,验收员及当班工长各100元。 44.下端头支护高度和人行道符合规程要求,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支护,出现架设不合格每次罚跟班队长及验收员各100元。 45.工作面采不平每出现一个窝子或一个弓背罚验收员100元。 46.进风顺槽每一台皮带机头、机尾及皮带底槽浮煤不清,文明生产不搞每次罚验收员100元。 47.皮带重负荷开不起、或底槽浮煤不清被塞死罚跟班队长及验收员各100元。 48.两道煤尘不清扫、不冲洗一次进、回风罚验收员100元。 49.后部溜子断链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当班工长100元。 50.前部溜子压住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当班工长100元。 51.不论是工作面皮带或大巷皮带断带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当班工长300元。 52.端头架歪斜,咬架一次罚跟班队长100元,当班工长200元。 53.伸缩皮带不按时缩,影响小班生产每次罚机电队长100元,大班工长200元。 54.煤仓堵住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当班工长及验收员各100元。 55.刮板输送机断链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当班工长100元。。 56.前后部溜子、转载机如果压住只允许倒开一次,开关上只允许直启一次,如超过此项规定一次罚跟班队长200元,当班工长及验收员各100元。 第十四节 三矿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收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回收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现场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大力提升安装、回收质量及进度,杜绝安装、回收期间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办法。一、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回收组织措施 1.矿成立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回收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及各副矿长 成员:各副总、生产技术部正、副部长及调度中心副主任,安全管理部正、副部长及业务主管,机环部正、副部长及业务主管,生产技术部采掘组管理人员和综采队、安装回收及机电一队、运输队队队长、技术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专业管理小组 (1)安装由机电副总为组长,调度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指挥协调组,负责综采工作面支架设备的安装工作;回收由生产副总为组长,调度中心主任为副组长的指挥协调组,负责综采工作面支架设备回收工作的指挥、协调、考核督导工作。 (2)由机环部部长或生产技术部部长为组长,生产部、机环部、安管部副部长及施工队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工作面安装、回收组,负责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收期间的安全、质量工作。 (3)由安管部部长及运输队队长为副组长的运输组,负责安装、回收期间设备车辆安全运输及平板车正规循环工作(根据运输环节的难易程度组成运输组)。 (4)安装、回收前必须由主管机电的副矿长和主管生产的副矿长分别主持召开安装、回收专业会议,对整个工程进行详细布置安排,尤其要对涉及安全的事项作出明确的安排和要求,对重点工序、环节必须指定专人现场跟班负责。 2.安装、回收前,施工队必须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安装、回收安全技术措施,认真安排安装、回收工作,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人。 3.工作面安装时由机环部牵头,工作面回收时由生产技术部牵头。 二、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回收具体责任 1.煤巷队:负责工作面液压支架安装、回撤用的拆装硐室及绞车房施工,回收工作面顶板及煤帮锚杆打注,安装工作面硐室至切眼的底板硬化。 2.综采队(安装回收队):根据施工任务负责编制工作面液压支架及设备安装、回收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负责工作面安装、回收所需支护材料、设备的计划;负责工作面安装期间设备安装、支架就位及回收期间设备、大件的拉运、装车、运输工作;负责工作面安装、回收期间的顶板管理工作;负责回收工作面回撤硐室至主大巷车场段车辆的绑扎和调整工作。 3.机电一队:负责编制、审批工作面液压支架及设备安装、回收的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拆装硐室电动倒链的安装、运转;负责安装期间液压支架、设备装车、组装、工作面设备安装及回收期间端头支架、过渡支架、采煤机解体及地面设备卸车工作;负责工作面回风上平巷水平大巷车场至安装硐室段车辆的绑扎和调整工作。 4.运输队:负责安装回收期间工作面所需轨道的铺设、维护及管理,施工期间每班要有道工跟班,随时处理轨道存在的问题。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收期间,主要运输线路上设备车、空平板车及相关车辆的运输均由运输队负责。发现装车绑扎不合格及其它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处理后方可提运。 5.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煤巷队施工硐室(掘进前可提前施工)、绞车房及打注锚杆,牵头组织对安装、回收工作面的硐室、清理下底、支护等进行验收。负责回收工作面的跟班安排。 6.机环部:负责对安装、回收工作面运输线路的轨道、吊装硐室进行牵头组织验收。负责绘制安装工作面的设备布置图,并按设备布置图进行验收移交。负责安装工作面的跟班安排。 7.通风灭火部:负责绘制安装工作面的防尘、排水、抽放系统布置图,并按布置图进行验收移交。负责安排相关区队对影响安装、回收工作的各类管路进行整改,完善和回收瓦斯抽放系统。 8.经营管理部:按照施工区队所需的材料计划,保证供给。 9.保卫部:组织好安装、回收期间井口的巡查保安工作,杜绝丢失偷盗现象。 三、奖罚规定 1.工作面安装、回收期间所有工作安全顺利按时完成,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奖励。每提前一天完成每工加10元,如推迟一天每工扣10元,以此类推。 2.工作面安装、回收期间安全顺利按时完成任务,根据专业会议进行奖惩,参与人员执行同酬同得。 3.运输队完成安装、回收任务矿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奖励,若车辆供给及支架、设备运输不及时按矿生产影响办法处理。 4.安装、回收期间所有工作安全顺利按时完成,给矿跟班人员一次性支付跟班责任津贴120元/班。 5.若没有按专业会议规定时间完成任务不予奖励。若发生人身事故,不予奖励并按上述奖励标准对等处罚,同时按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追查处理。 第十五节 三矿综采工作面零星出架管理办法由于五采区煤层赋存均呈东北宽、西南窄,七采区煤层赋存东南、东北宽,西北、西南窄。为了不丢失煤炭资源及保证回采率的提高,工作面两道在设计时均沿煤层顶、底板布置。在回采过程中,随走向推进,工作面倾斜长度随之缩短,余出的液压支架需要零星拆除。为零星出架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矿成立零星出架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矿长担任,副组长其他副矿长担任,成员由各副总、调度中心、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机环部部长及综采队的主要安全责任人组成。 2.零星出架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部部长为主任,成员为生产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安管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机环部主管采煤部长、业务主管,综采队、运输队、机电一队队长。办公室负责零星出架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各单位职责及要求 1.每次零星出架前由领导小组组织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协调会,主要落实零星出架措施、跟班人员安排及巷道支护、硐室、轨道验收情况。 2.生产技术部对每月零星出架架数进行提前预计,并安排好出架跟班表下发各部室,出架跟班人员必须是部室业务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并负责牵头对巷道支护、硐室、轨道进行验收。 3.硐室(起吊梁)由煤巷队提前施工,拉、拆、装、运由综采队负责。 4.出架前,综采队必须将拆卸硐室至工作面开帮线段的巷道进行维修,保证巷道高度不低于2.2米,宽度不小于2.0米,轨道平整,否则严禁出架。 5.拆卸硐室(起吊梁)施工完后,必须经生产技术部牵头、安全管理部、机环部参加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严禁使用。 6.零星出架时,回风巷进行拉、拆、装、运支架时工作面严禁开帮。 7.综采队零星出架时,机电一队必须及时供给装架用平板车,严禁推诿扯皮,综采队支架装车后必须按时运出地面交机电一队。 8.零星出架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制定零星出架专项安全措施并贯彻落实。 9.零星出架前一个班,由出架单位向调度中心进行汇报,并由调度中心通知部室跟班人员进行跟班,跟班人员出井后在调度中心做好记录。 10.零星出架时,各工作面所出支架由本队拆、装运到主要大巷交运输队(过风门由综采队配合),运输队运到地面后由综采队交机一车间。 11. 支架装车后,必须由现场部室跟班人员及队干部共同检查验收,确认安全后方可提升运输。 三、奖罚规定 1.所出支架必须安全拉、拆、装运并交到地面车间,零配件移交齐全,根据相关规定给综采队予以奖励,部室跟班人员每人120元∕架,累计计算。 2.若因平板车影响装车,每次罚机电一队500元。 3.当班没有完成任务或出现安全问题的除对等处罚外,并按矿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4.零星出架采用当月考核,当月兑现﹙即上月25日至当月24日﹚。 |